“今冬明春我國能源供應是有保障的,有資源、有條件、有能力保障人民羣眾温暖過冬”。昨天,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運行調節局負責同志就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答記者問時表示,居民用電佔全部用電的不到20%,民生用氣佔全部用氣不到50%,有能力、有條件給予全額保障。此外,民生用電用氣價格將嚴格按價格政策保持基本穩定。
哪些舉措保障冬季能源供應?
針對近期能源供需偏緊的情況,重點從六個方面採取措施,確保今冬明春能源穩定供應。
一是多渠道增加能源保供資源。依法依規釋放煤炭先進產能,有序增加煤炭進口,盡力增加國內天然氣產量,保持中亞管道氣進口穩定,壓實責任保障煤電氣電機組應發盡發。
二是發揮好中長期合同“壓艙石”作用。推動發電供熱用煤中長期合同直保全覆蓋,全面簽訂年度和供暖季供氣合同,及早鎖定資源。
三是進一步做好有序用能工作。指導地方科學合理制定有序用能方案,完善動態調整機制,切實做到用户知情、合同約定,確保方案可執行、可操作,科學實施。堅守民生用能保供底線,堅決避免壓限居民用能的情況發生。
四是發揮好能源儲備和應急保障能力的重要作用。督促電廠在供暖季前將存煤提高到安全水平之上,加快推進應急備用和調峯電源能力建設,嚴格落實儲氣設施注氣進度,確保入冬前注滿。
五是合理疏導用能成本。在確保民生、農業、公益性領域用能價格穩定的情況下,嚴格按價格政策合理疏導能源企業生產運行成本。
六是有效控制不合理能源需求。堅決遏制“兩高”項目不合理用能需求,推動主要耗煤行業節煤限煤。
迎峯度冬期間電力供需形勢如何?
今年冬季,受經濟穩定增長、取暖用電快速增加等因素影響,預計全國最高用電負荷將逐步攀升,有可能超過今年夏季和去年冬季峯值。
據介紹,今年冬季全國總裝機將達到24億千瓦左右,同比增加約2億千瓦,有效頂峯負荷將再提高6000萬千瓦以上,頂峯發電能力可以超過12億千瓦以上,全國最大發電能力能夠保障最高用電負荷需求,有信心有能力做好冬季電力保供。
具體措施包括做好發電用煤用氣保障。加強供需形勢研判,壓實地方和企業保供責任,提前制定冬季電力用煤用氣保供方案,落實好資源和運力,做好入冬前煤炭、天然氣儲備,保障發電用煤用氣充足供應。統籌加強電力保供能力建設。按價格政策合理疏導發電成本。科學制定實施有序用電方案。做到“三個必須堅持”。必須堅持“壓非保民”,嚴格保障民生和重要用户用電。必須堅持“用户知情、合同約定”,確保企業對可中斷負荷規模、執行條件等充分了解,組織供電企業、用户、政府主管部門簽訂合同或協議。必須堅持“限電不拉閘”,科學安排有序用電,嚴格落實有序用電,嚴禁拉閘限電。
供應偏緊時是否具備應急調峯能力?
針對如何保障今冬明春煤炭穩定供應問題,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會同有關方面千方百計採取有力有效措施,確保煤炭安全穩定供應。重點保障發電供熱用煤需要。在年度中長期合同的基礎上,組織產運需企業補籤合同,推進發電供熱用煤中長期合同全覆蓋,同時加強履約監管,保障發電供熱等民生用煤穩定供應和價格平穩。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市場監管,嚴厲查處哄抬價格等違規行為,穩定社會預期。
天然氣方面,今年入冬前全國可形成儲氣量超過270億立方米,比上年進一步提升,冬季高峯期每天可動用儲氣超過2億立方米。同時,準備了一定規模的應急儲氣量,確保應急調峯需要。協調上游供氣企業對北方清潔取暖重點地區在氣源保障上給予傾斜支持。冬季高峯期,對個別地區、部分時段出現供應偏緊情況,將及時加強調度,確保民生等重點用氣需要。
文/本報記者 趙新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