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最高法:贍養老人精神贍養和物質贍養同樣重要

由 弓四清 發佈於 綜合

中新網客户端2月24日電(彭寧鈴 郎朗)24日,最高法發佈人民法院老年人權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王偉表示,近年來,隨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經濟供養要求下降,精神慰藉需求上升,相應的糾紛也有所增加。老人要求子女定期探望的訴求,是希望子女能夠承歡膝下而享天倫之樂,符合法律規定,體現了中華民族傳統的孝道,應當得到支持。但是,因涉及具體行為,強制執行的難度遠比給付金錢案件大得多,實施過程中存在一定的困難。“精神贍養”和“物質贍養”同樣重要,“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常回家看看”應當是子女們發自內心的行為,而不應是法律強制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