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高官往馬桶衝照片往黃河扔手機:當時很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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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永遠在路上》《打鐵還需自身硬》之後,中央紀委宣傳部和中央電視台再次聯手,製作全面從嚴治黨大型紀實紀錄片《巡視利劍》,將於9月7日到11日每晚8點在中央電視台綜合頻道播出。
該片拍攝了近20名因巡視發現問題線索被查處的官員,王珉、黃興國、王三運、蘇樹林、盧恩光、武長順、虞海燕等現身説法。
據該片披露,甘肅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長虞海燕為了阻撓巡視組審查,把家裏跟相關老闆的合影都剪碎了往馬桶裏衝,把和老闆們聯絡的手機用醋浸泡後扔進了黃河。
虞海燕在鏡頭前説,“確實當時作的都是愚蠢的選擇。”
“政事兒”注意到,這是虞海燕被查後,首次現身説法。
今年1月11日晚十點整,當天下午還在出席甘肅省人大會議的時任甘肅省委常委、副省長虞海燕被宣佈接受調查。虞海燕成為十八大後甘肅省被查的第二個省部級官員,也是今年的“首虎”。在虞海燕被查6個月後,十二屆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衞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甘肅省委原書記王三運落馬。
虞海燕被查後,甘肅省委連夜召開常委擴大會議,通報中央對虞海燕涉嫌嚴重違紀進行組織調查的決定。
會議強調,要從虞海燕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中汲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守黨章黨規黨紀,追求高標準、嚴格守底線,堅決不做“兩面人”,始終做到清白做人、乾淨幹事、秉公用權。
6月4日,虞海燕被“雙開”。
“雙開”通報稱,虞海燕存在“搞團團夥夥,培植私人勢力,對抗組織審查,拉攏腐蝕紀檢幹部和巡視幹部,打探巡視信息,干擾監督執紀工作”、“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變公務接待場所為個人奢靡享樂據點,長期佔用企業提供的住房和車輛”等多個問題。
“雙開”通報還指出,虞海燕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毫無政治信仰和黨性觀念,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嚴重損害甘肅省特別是蘭州市的政治生態,性質十分惡劣、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極壞。
“政事兒”注意到,“雙開”通報明確指出一位省部級落馬官員嚴重損害一個城市的政治生態,這並不多見。
而為了對抗審查,銷燬證據,虞海燕並非首例。此前,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被中紀委帶走時,其第一反應便是消除違紀違法的證據。紀檢人員稱李春城被控制後,“他要求上廁所,並試圖摳出一張手機卡扔掉”。
出生於1961年7月的虞海燕,1982年畢業後,先後在新疆鋼鐵公司、酒泉鋼鐵公司工作。2002年41歲時,出任酒泉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其前後在酒鋼工作了約20年。
之後,虞海燕轉入政壇,曾任天水市委書記、甘肅副省長。2012年4月任甘肅省委常委,6個月後任蘭州市委書記,去年11月起擔任甘肅省常務副省長。
在虞海燕被“雙開”5天后,按中紀委要求,甘肅省紀委也對蘭州市委原副秘書長金晉哲予以“雙開”。
“政事兒”注意到,2013年4月,在虞海燕出任蘭州市委書記半年後,金晉哲被調任蘭州市委副秘書長,後被安排在蘭州市七里河區掛職區委副書記。
對金晉哲的“雙開”通報,雖未指稱其涉及虞海燕案,但他也被指存在“搞團團夥夥,培植私人勢力,對抗組織審查,拉攏腐蝕紀檢幹部和巡視幹部,打探巡視信息,干擾監督執紀工作”等問題。
今年8月16日晚,據甘肅省廉政網消息,蘭州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交警支隊原支隊長黨政文,因涉虞海燕案,已被給予黨政文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降為科員。
“政事兒”注意到,這是官方首次通報虞海燕案涉案人員。
通報稱,日前,中共甘肅省紀委對涉及虞海燕嚴重違紀案件的蘭州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交警支隊原支隊長黨政文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並採取了審查措施。
經查,黨政文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參與“團團夥夥”,為自己撈取政治資本,幫助他人隱匿涉案物品,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工作紀律,濫用職權,造成不良影響;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送給國家工作人員特定關係人錢款。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決定給予黨政文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降為科員,收繳其違紀所得並上繳國庫,並建議蘭州市將其調離公安系統。
此前,黨政文曾任蘭州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蘭州市城管委主任等職。
虞海燕簡歷
虞海燕,男,漢族,1961年7月生,浙江義烏人,1987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8月參加工作,西安建築科技大學冶金系冶金工程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工學博士,高級工程師。
1982年8月,西安冶金建築學院冶金系鍊鋼專業畢業後,先後在新疆鋼鐵公司鋼研所、酒泉鋼鐵公司鍊鋼廠、酒泉鋼鐵公司計劃處工作;
1992年12月,先後任酒泉鋼鐵公司鍊鋼廠副廠長、公司生產調度處副處長、鍊鋼廠廠長;
1998年12月,任酒泉鋼鐵公司總經理助理兼生產處處長;
1999年10月,先後任酒泉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兼總工程師,黨委常委、副總經理、總工程師;
2002年12月,任酒泉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董事、黨委常委、總工程師;
2004年12月,任甘肅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黨委書記;
2007年6月,任中共天水市委書記;
2008年3月,任酒泉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2011年5月29日,甘肅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任命為甘肅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2012年4月,任甘肅省委常委、甘肅省副省長;
2012年10月,任甘肅省委常委、甘肅省副省長、蘭州市委書記;
2013年1月,任甘肅省委常委、蘭州市委書記;
2016年10月,任甘肅省委常委、省政府黨組副書記;
2016年11月,任甘肅省委常委、省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省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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