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料死囚家屬15年 死刑犯臨刑託付
照料死囚家屬15年死刑犯臨刑託付!一次飯桌上,廣西壯族自治區巴馬瑤族自治縣民警李建良酒後“失言”,告訴同事他有一個“媽”。原來,這是李建良認下的一位“媽媽”,她的親兒子黃某已於15年前被判處死刑。行刑前黃某請求民警李建良照顧自己孤苦無依的母親和一雙兒女,李建良答應了。
照料死囚家屬15年 死刑犯臨刑託付
死刑犯“臨刑託付”
李建良的母親早已在1996年離世,他口中的“媽”是住在偏遠山村的黃母。這段情緣自2001年開始。
1999年的一天,與巴馬縣交界的百色市田陽縣火車站附近發生一起搶劫殺人案,時任巴馬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副隊長的李建良受邀協助破案。很快,犯罪嫌疑人黃某落網。
對李建良而言,黃某並不陌生。上世紀90年代,李建良被調到撤併前的局桑派出所主持工作期間,黃某的母親何秀榮經常來找他,讓他幫忙管教頑皮的兒子。何秀榮的丈夫早年離家出走,她獨自將三女一男4個孩子撫養長大。女兒們相繼遠嫁,唯一的兒子黃某卻十分不顧家。
李建良每次見到黃某,都找他聊天,希望他能承擔家庭重任。1992年,李建良調回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後來他打聽到黃某結婚了,後又繼續到外面闖蕩,還給家裏寄錢蓋新房。他以為黃某闖出了一片天地,誰知事與願違。
據黃某供述,1997年、1998年、1999年,他曾誘騙並殺死3名女子。2001年6月,黃某被判處死刑。臨刑前,他希望與李建良見一面。“李警官,我殺人了,死有餘辜,可是我放不下母親和兩個小孩,他們是無辜的。”李建良回憶説,他趕到田陽看守所見到黃某時,兩人的對話並不多。對於黃某話語裏的期盼,他鄭重地點頭承諾説,“你放心吧,你媽和小孩的事,交給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