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圈內人稱“黑中介教父”的趙國軍及其屬下把控的博雅興業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簡稱博雅興業)等多家房屋租賃中介機構,以自住名義哄騙房主租房後,打隔斷羣租,賺取租客租金和押金。當房主發現欲趕走租户收回房屋時,趙國軍則以重新註冊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方式,逃避房主、租客的維權和訴訟。
黑中介騙租暴力威脅房客獲刑2年
9日上午,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對趙國軍被控強迫交易罪一案公開宣判,黑龍江人趙國軍犯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5萬元。
檢方指控,2013年3月至12月,趙國軍在豐台區及石景山區,擔任房地產經紀公司經理期間,指使下屬先以個人名義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將房屋以中介公司名義對外轉租的方式變相牟利。在被害人要求收回房屋的情況下,採用強行更換鎖芯、卸門以及語言威脅等方式,強迫房主將房屋租賃給中介公司,或強迫房主以多退租金、交納違約金的方式換取房屋使用權。與此同時,採用拆除隔離、損壞財物等方式,強迫房客退租,並以各種理由少退或不退房客租金。上述行為共造成被害人直接經濟損失3萬餘元。
法院審理認為,趙國軍、張某夥同他人,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迫他人蔘與或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情節嚴重,已構成強迫交易罪,依法應予處罰。鑑於趙國軍到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且被害人損失已賠償,故法院對其予以從輕處罰。
趙國軍公司的主管張某、副總經理柳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到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故法院對二人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
綜上,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趙國軍犯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5萬元;張某犯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2萬元;柳某犯強迫交易罪,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罰金2萬元。趙國軍表示不上訴。
據瞭解,這是北京市首例對黑中介以強迫交易罪定罪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