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欠款5萬多元無力支付,其名下也無其他可執行的財產,怎麼辦?8月28日,紅星新聞記者從甘孜州法院獲悉,得榮縣法院執行局通過“以物抵債”方式,靈活執結一件執行案件,雙方當事人自願協商以每根蟲草50元的作價,被執行人用1050根蟲草折抵申請執行人52500元債務。
▲法院組織雙方清點蟲草
甘孜州法院工作人員介紹,該案涉及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扎某長時間拖欠羅某部分工程材料費不還,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羅某將扎某訴至得榮縣法院。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經執行幹警調查,被執行人扎某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於是組織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約定扎某在蟲草採挖季期間,採挖蟲草創收後履行還款義務。
履行期限已至,扎某帶着採挖的蟲草來到得榮縣法院,請求履行義務,執行法官認為“蟲草抵債”的方案可行,但還需徵得申請人同意且雙方當事人應對蟲草價值進行協商。於是,執行幹警第一時間撥打羅某的電話,卻因其關機無法聯繫上,後經多方打聽,得知羅某在牧區放牧,山上沒有信號。
▲幹警送蟲草進山
考慮到蟲草保存不宜過久,法院執行團隊立即驅車前往海拔4000多米的遠牧點。途中,山路崎嶇險峻,彎多坡陡,路況顛簸,經過200多公里的長途跋涉,執行團隊終於到達4000多米的雪山深處,並在當地村幹部協助下尋找到申請執行人羅某的牧房。
在執行法官耐心協調下,羅某同意以蟲草抵債,最終雙方當事人自願協商以每根蟲草50元的作價,用1050根蟲草折抵52500元債務。
▲申請人向法院致謝
案件圓滿解決後,羅某端上熱騰騰的酥油茶,對法院執行團隊表示深切感謝。
啓呷 康迪 紅星新聞記者 蔣麟
編輯 張莉 責編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