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通報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

近日,多地通報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違紀違法問題。貴州省紀委監委在5天內通報了18起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廣西壯族自治區有8名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因酒駕被通報處分;北京市朝陽區紀委監委印發了《關於近期查處的黨員幹部酒駕醉駕違紀違法問題的通報》……上述通報中,酒駕醉駕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在受到法律懲處的同時也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有的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酒駕醉駕嚴重威脅道路交通秩序和羣眾生命安全。酒後駕駛機動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也明確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構成危險駕駛罪。

黨紀嚴於國法,黨員幹部酒駕醉駕觸犯了法律,必然觸碰了黨紀紅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包括酒駕醉駕在內的黨員幹部違反法律行為有嚴格規定,“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刑法規定的行為,雖不構成犯罪但須追究黨紀責任的,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損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刑法規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應當開除黨籍。

酒駕醉駕害人害己。有前車之鑑,為何此類問題在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中仍不時發生?結合今年以來通報的典型案例,記者採訪了多地紀委監委幹部。

記者注意到,不少酒駕醉駕行為發生在晚間,行經偏僻路段。湖南省澧縣涔南鎮合力村黨員張徐銘在23點駕車至澧縣縣城某路口時被查到酒駕;同樣是在深夜,貴州省惠水縣看守所原所長石廣義飲酒後駕駛無牌摩托車由惠水城北新區向縣城方向行駛過程中,被公安交警部門查獲。“深夜時間、偏僻區域等常被少數黨員幹部當作酒駕醉駕的掩護,認為不會被查獲,這暴露了他們的僥倖心理。”澧縣紀委監委駐縣公安局紀檢監察組組長覃飛説。

結合近段時間各地通報的案例,福建省廈門市湖里區紀委監委案件監督管理室幹部黃金蟬發現,除了僥倖心理,個人對酒駕醉駕危害性的認識偏差也是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禁而不絕的又一個因素。

今年5月,浙江省海鹽縣橫港村黨委原副書記孫永忠被開除黨籍,原因是他醉酒駕駛,且暴力抵抗導致輔警受傷。回憶自己的醉駕行為,孫永忠説:“當時在親戚家喝了些白酒,感覺2公里的鄉間小路開車5分鐘就到了,沒什麼大不了,就獨自駕車回家。”無獨有偶,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建築設計院勘察分院工程檢測中心地基基礎檢測部主任唐民興,因架不住旁人“就這麼點路”“怕什麼,沒事”的勸説,酒後駕車。黃金蟬認為,“很多違紀違法者以‘駕駛距離短’‘僅此一次’等藉口,為自己開脱,放任酒駕醉駕行為的危險後果發生。”

此外,還有部分酒駕醉駕的幹部是因為特權思維作祟。江蘇省高郵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卸甲分局原綜合監督管理科科長葛步高酒駕途中,發現其熟人正在查酒駕,便停車上前打招呼。“以為我倆是多年戰友,肯定不會跟我動真格的,怎麼也會網開一面。”結果,葛步高被依法查處。海南省某市綜合執法局工作人員在酒駕被查時,竟拿出工作證為自己説情。“無論是對車技、酒量的盲目自信,還是對人情關係、權力行使的錯誤認識,根源都是對黨紀國法缺乏敬畏。”四川省瀘州市納溪區紀委常委、區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陳春林説。

為準確掌握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酒駕等違法情況,嚴查此類問題,各地紀檢監察機關注重加強和執法機關之間的信息溝通和工作協調,防止出現“漏網之魚”。

貴州省紀委監委加強與省公安交警部門的溝通,每季度彙總、分辦省直單位黨員幹部、國家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定期彙總線索處置情況。四川省瀘州市納溪區紀委監委通過將交警查辦的酒駕醉駕人員名單、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信息表導入大數據監察平台,進行關鍵要素比對,鎖定問題線索。

除了在線索來源上找突破,江西省瑞昌市紀委監委還在對酒駕醉駕線索進行初核時,順藤摸排背後的“四風”問題。“需警惕黨員幹部酒駕醉駕背後的違規吃喝宴請歪風,以及對酒駕醉駕隱瞞不報、壓案不查、包庇袒護等問題。”該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

嚴查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的同時,更要打好“預防針”,做到常提醒常監督,督促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繃緊紀律法律之弦,從思想上對酒駕醉駕説不。

國慶前夕,雲南省昆明市公安局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的民警家屬羣裏收到這樣一段留言:“享受難得假期的同時,也請各位家屬本着對親人的關心和愛護,當好‘嚴高堂、賢內助’,協助派出所做好各位民警休息期間的監督督促工作,堅決避免酒後駕車及酒後宿醉駕車,確保大家過好節。”為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紀委監委聯合相關部門建立了沉浸式專項警示教育基地。“在基地裏,參觀者通過酒駕醉駕VR體驗、模擬紀律審查、模擬法庭等環節的角色扮演,體會感受酒駕醉駕的危害及嚴重後果,形成震懾。”拱墅區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陳瑤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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