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屋內拍到幽靈 真相實在太驚悚

  火災屋內拍到幽靈,真相實在太驚悚。這是一起精心策劃的兇殺案。兇手殺人前用鐵絲綁住被害人家後門,防止目標逃生。殺人後用水沖洗地面,放火燒掉帶有痕跡的物品,毀滅證據。

  這是一起線索難尋的殺人案。因為發生火情和26名村民救火,現場證據被破壞嚴重;因為深夜黑暗,攝像頭下只能看到一個幽靈般的可疑身影。

火災屋內拍到幽靈 真相實在太驚悚

  被害人交往復雜,多名同村男子都有疑點,兇手到底是誰?

  遼寧省公安廳刑偵局與北票當地刑警聯合偵查,對取得證據細緻分析,一步步抽絲剝繭,一層層揭開謎團,原來兇案背後另有故事……

  本期“重案組——刑偵紀實”為您講述“幽靈兇殺案”。

  第一幕:

  農家院起火

  女主人和一男子被殺在房內

  2014年5月1日5時51分,遼寧朝陽北票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上園鎮馬代溝村村書記張力報案稱:馬代溝村扎東組村民王麗(化名)(女,1963年生人)被人殺死在家中。

  接到報案後,北票市公安局副局長白英俊、刑偵大隊大隊長付大合立即帶領刑偵人員趕赴現場。當日凌晨1時50分左右,王麗家院外南側的柴垛起火,附近村民發現後陸續趕來救火。但奇怪的是,女主人卻始終沒有出現。

  早5時左右,與王麗要好的女村民齊某擔心王麗,翻牆跳入王麗家院內,向屋內張望發現王麗家西屋的窗簾拉到一半,王麗倒在地上。

  刑偵民警現場勘查發現除了女主人王麗外,在另一個房間裏還發現一名男子屍體,村民們辨認,身亡的男子是李明(化名)(男,1955年生人,錦州人)。

  有多位村民證實,王麗和李明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

  刑偵筆記:被害人家中發生火災,被害人和另一男子慘死在屋內。兩者到底有什麼聯繫?

  第二幕:

  現場勘驗房間

  唯一後門被鐵絲綁住

  朝陽警方成立“5·1上園馬代溝故意殺人案”專案組,展開現場勘驗和走訪調查。

  王麗家院子裏坐北朝南共有四間正房,其中東側第一間為居室,半截南炕,炕東側頭東腳西放一雙人牀,死者李明頭東腳西仰卧在牀上;東側第二間是廚房,廚房的後門被人用塑料封閉;第三間房是西側居室,死者王麗頭西腳東仰卧在地面;第四間為西廚房,北側東部有水泵開關、水缸等,水缸北側有一洗漱間,洗漱間地漏被用座墊及泥土堵住,水缸上面的水龍頭一直在流水。

  四間屋內地面全部被水浸泡,水內混有血塊。

  警方現場勘驗,死者李明頭部、前胸等部位有多處鈍器傷,前胸部有多處鋭器傷;死者王麗頭部、前胸有多處鋭器傷及鈍器傷,右眼被鈍器擊打,雙前臂有多處明顯的抵抗鋭器傷,屍體有被拖動的痕跡,死者陰部有一處鋭器傷。

  勘驗人員還發現,王麗被發現的西居室門面有大量噴濺血跡;東居屋炕面有明顯用拖布拖過的痕跡,炕面上有兩枚完整足跡(一枚朝裏一枚朝外),炕沿處有半枚足跡(朝外)。

  奇怪的是,房子西側的廚房,明明已經被從裏面封閉了,但門外還是被人用鐵絲綁住。

  院內西廂房內地面有兩輛摩托車,北側一輛倒在地上,摩托車上有一米左右的白色塑料管,兩輛摩托車的油箱蓋都被人打開。

  刑偵筆記:現場勘驗必須認真、細緻,不放過一絲蛛絲馬跡,尤其是現場的有關痕跡、物證及時提取,有可能成為最關鍵證據。

  第三幕:

  現場刑偵勘查推理兇手

  殺人後清理現場焚燒證據

  兇手翻牆進屋:根據東第一間炕面的足跡判斷,犯罪嫌疑人翻牆入院,嫌疑人從東第一間西窗鑽入室內,作完案後又從此處返回。

  鐵絲綁門防止被害人逃跑:兇手為防止被害人從後門逃生,先用鐵絲將後門綁住,然後翻牆入院,從東居室窗口鑽入後,將在東屋居住的李明殺死。通過被害人有反抗傷分析,西屋室居住的王麗聽到動靜後,點燈查看,走到門口與兇手相遇,被兇手殺死後倒地。

  兇手作案後清理過現場:殺死兩名被害人後,兇手為毀滅證據,到西廚房內將地面地漏堵住,將水龍頭打開沖洗現場。

  焚燒物品毀滅犯罪證據:房內摩托車油箱蓋被打開,兇手有可能想抽出油箱內的汽油焚燒證據,但因沒有油而放棄。院外殘留褲帶夾及衣服扣,兇手有可能將受害人或自己的血衣焚燒,毀滅證據。

  兇器可能是棍棒和尖刀:根據死者受的鋭器、鈍器傷分析,鈍器應為棍棒類物體,鋭器為單刃尖刀。

  刑偵筆記:警方推斷,兇手故意殺人意圖明顯,且與王麗熟悉,可能因戀情糾紛,兇手對被害人極度仇恨,不排除其他隱性因素。

  第四幕:

  丈夫怒殺偷情妻?

  最大嫌疑人被排除

  警方瞭解到,兩名死者王麗和李明有不正當男女關係,且王麗與村裏其他多名男子也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

  對此最為敏感的是王麗長期在錦州打工的丈夫張力(化名)。李明是在被害前一天來到王麗家中,張力在案發前已經聽説,還被其他村民嘲諷。

  警方還發現,張力因其妻子王麗的作風問題性格扭曲,村內與王麗有過不正當男女關係的,他都要想辦法與此人的老婆發生關係,以此泄憤。

  4月30日張力與王麗通過電話。張力很有作案動機,嫌疑很大。

  然而警方調查卻發現,張力並不具備充足的作案時間:張力自稱是案發後村裏人給他打電話通知才趕回家的,案發時在錦州。

  專案組在錦州調查,有證人證實張力4月30日22時10分左右入睡,5月1日早5時後起牀,睡覺這段時間不清楚張力是否外出。

  如果張力在睡覺時間趕回朝陽北票的家中,作案後再返回錦州,偵查人員模擬偵查實驗,發現張力有作案時間,但不十分充足。同時,張力的手機在案發時間也沒有離開過錦州。在進行測謊實驗後,警方將張力的作案嫌疑排除。

  刑偵筆記:案件重要線索被排除後,專案組沒有放棄,為避免遺漏不斷擴大摸排範圍。

  第五幕:

  監控視頻拍下“幽靈”身影

  偵查員在案發現場王麗家北側的華成超市門前,監控攝像頭拍下了一個“幽靈”一樣的男子身影。

  監控錄像畫面顯示,案發當日零時25分48秒有一個幽靈般的身影從東側拐入現場的衚衕,大約出現20秒時間。

  由於夜晚光線黑暗,攝像頭像素較低,警方提取到的畫面模糊,甚至連走步的步態都分辨不清。畫面中的身影與幽靈無異,像是飄過來的。

  警方調查走訪組瞭解到,村裏晚上有人在室外打麻將,但最晚在案發前一晚的23時已回家。

  案發凌晨出現的這個“幽靈”身影非常可疑。警方核准,監控錄像上的時間並不準確,實際拍攝到“幽靈身影”的時間是案發當日零時20分左右,這很可能就是兇手到達現場的時間。

  5月15日,偵查員反覆甄別分析再次發現“幽靈”蹤跡。

  偵查人員通過人工分析王麗家東側老鄭家的視頻,發現了5月1日1時39分,有人影從視頻上邊沿的小路上由西向東快速走動,由於視頻角度關係,只能拍到嫌疑人的雙腳,牆角拐彎處也只能看見腰部以下部分。

  另一處攝像頭捕捉到一牆豁口處發現了“幽靈”的上半身,藉着案發現場的火光,身影一閃而過。

  雖然看不清體貌特徵,但偵查員們卻依此判斷出兇手離開現場的時間和路線,將偵查方向以現場為中心向扎東村的東側轉移。

  刑偵筆記:現場附近視頻的認真細緻研究分析是該案的關鍵,採用人工與科技並用的手段,從而將嫌疑人進入現場和逃離現場的路徑方向和時間確定。

  第六幕:

  警方調查發現3名可疑男子

  王麗與同村多名男子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但最為密切的是另一被害人李明。如果是情殺,嫌疑最大的王麗丈夫張力已排除嫌疑。會不會因為其他利益關係引發這場命案?

  警方對王麗死前的通訊情況進行調查發現了3名可疑男子:李某某曾經在案發前3個小時兩次給被害人王麗打過電話,這是距離王麗被害時間最短的呼叫。但王麗並未接電話,之後李某某也沒有再與王麗聯繫。警方通過調查,李某某有案發時不在現場的證明。

  王某某曾經在案發前5個小時給王麗打電話,通話時間不到1分鐘。王某某沒有作案時間,也被排除嫌疑。

  第三名可疑男子陶某某是王麗的鄰居,案發前幾個月之內,陶某某與王麗沒有任何電話聯繫,但案發前一天下午,陶某某與王麗有過4次通話。

  陶某某説,案發前一天早上,王麗打來電話要借鋸,後來王麗又找陶某某要他幫忙種地。陶某某因為有其他事情沒有同意。

  當日下午陶某某又給王麗打了兩次電話,但王麗沒接。隨後,陶某某到王麗家,正趕上王麗開門,陶某某告訴了王麗沒找到鋸就離開了。

  陶某某平時不怎麼與王麗聯繫,也沒發現兩人有不正當的關係。

  但偵查員詢問時發現陶某某的兜內裝了兩包老鼠藥,陶某某解釋説家裏老鼠多剛買的。因無直接證據和其他矛盾點,偵查員曾多次接觸陶某某,都未發現有其他疑點。

  刑偵筆記:對陶某某進行盤問時,偵查員發現陶某某隨身帶着老鼠藥,同時陶某某曾流露出“見着警察就害怕”的話語這一情況很反常。因尚未掌握直接證據,還需要進一步偵查。

  第七幕:

  細微痕跡鎖定嫌疑人“幽靈”終浮出水面

  2014年5月4日傳來了令專案組成員高興的消息,遼寧省公安廳刑偵局技術人員協助檢驗物證時,從捆綁後門的鐵絲上檢測出DNA信息。

  偵查員已在走訪中將所有被訪問人的指紋、血樣等信息採集。

  經過細緻排查,發現此DNA與陶某某認定同一,但陶某某是當日凌晨參加救火的26名村民之一,且陶某某稱在救火時見王麗家沒出來人便到門後查看,拽了門上的鐵絲。關鍵線索被排除,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2014年5月16日20時左右,遼寧省公安廳刑偵局傳來第二個檢驗結果。

  現場摩托車上的塑料管提取到的DNA也與陶某某認定同一。也就是説,之前推斷兇手殺人後欲圖抽取摩托車汽油放火毀滅證據的人很可能就是陶某某,其住處也符合視頻中“幽靈”進入和逃離現場的路線,專案組立即將陶某某鎖定為重點嫌疑人。

  刑偵筆記:世界上沒有完美犯罪,只要兇手在案發現場出現,必然留下線索。細緻入微的尋找突破口,兇手終將露出狐狸尾巴。

  第八幕:

  兇手落網殺人放火滅跡後參與救火

  2014年5月17日零時30分,專案組在上園鎮馬代溝村扎東組陶某某家中將其成功抓獲。

  經過近5個多小時審訊,陶某某終於停止負隅頑抗,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實:2014年5月1日零時,陶某某趁家人熟睡之機帶着準備好的尖刀、棍棒、備用的鞋子等溜出家門。

  到了王麗家,陶某某先用鐵絲將後門綁住,然後從東牆跳入院中,蹲在王麗家窗下等待,待王麗、李明睡着後,從東居室窗户進入室內。

  住在東居室的李明聽到動靜要起身,陶某某掄起木棍將李明打昏,之後又連擊數下。西居室內的王麗聽見動靜,將燈打開下地查看,陶某某走到西居室門前與王麗相遇。

  “陶某某,你幹什麼?”王麗話沒説完,陶某某手中的木棒砸來,王麗用手抓住木棍反抗,陶某某立即掏出隨身攜帶的尖刀向王麗刺去。直至王麗身中多刀倒在血泊中,陶某某又用木棍向王麗的眼部、頭部、胸部等打擊。行兇後,陶某某擔心李明沒死,返回東屋又用尖刀向李明的胸部連刺數刀。

  將兩人殺死後,陶某某冷靜地清理現場。因為王麗的屍體擋住了西居室的門,陶某某將其拖拽到西側廚房。隨後陶某某將廚房地漏堵上,打開水龍頭用水沖洗案發現場。

  同時,陶某某在西居室內翻找到一個錄音筆,將李明的衣服裝進編織袋,扯下屋內的固定電話。

  為毀滅自己的足跡,陶某某將王麗拖鞋穿套在自己鞋外,在自己作案的路線上倒退行走。

  陶某某到西廂房的摩托車處將其中一輛摩托車放倒想倒出汽油焚屍,但兩輛摩托車都沒有汽油而放棄。之後陶某某來到院子,換上自己帶的鞋,拎着裝有受害人衣物、王麗家固定電話、自己的鞋及王麗的拖鞋的包裝袋爬上牆頭,從牆上走到院南側,將包裝袋扔到院南側的柴垛上,在牆上將火引燃後,跳進院內,又從東側翻牆,順着王麗家東側的小路逃走。

  逃走後的陶某某到河邊將自己身上的血洗乾淨,將血衣脱下,在一井邊的柴草處將血衣焚燒,又在河邊的堤壩處將尖刀用柴草掩埋,來到堤壩上,將錄音筆用石頭砸扁,扔在石頭縫裏休息一會兒,穿着襯衣、襯褲返回家中西屋,佯裝睡覺。

  之後聽見有村民喊着火,陶某某假裝什麼事情也沒有發生,跑去參與救火。

  刑偵筆記:偵破過程中,曾幾度陷入僵局。但遊蕩的殺人幽靈終將落入法網。

  真相:盜竊被發現遭要挾分贓寫下欠條

  陶某某與王麗並無不正當關係,為何陶某某精心策劃了一起謀殺案,致王麗於死地?

  為何在清理現場時,陶某某在屋內翻找,他在找什麼?

  陶某某從王麗家中拿走一個錄音筆,並在河邊砸毀,錄音筆裏到底錄下了什麼內容?

  一切都要從案發的前兩天説起。

  2014年4月29日22時許,陶某某到馬代溝村村部盜竊了9捆地膜,扛到當地柳河旁邊的一塊空地休息時,被王麗撞見。

  “你不給我,我就舉報你!”王麗當場要挾陶某某必須分給她幾捆,否則就舉報。

  無奈之下,陶某某給了王麗3捆地膜,隨後將其餘6捆扛回家中藏在豬圈裏。

  2014年4月30日早上,分得3捆地膜的王麗又給陶某某打電話稱,只給3捆地膜不行,還必須給錢,否則還舉報。電話裏陶某某多次和王麗理論,但王麗堅持要錢,否則舉報。

  當日下午,陶某某到王麗家中,王麗向其索要5000元,陶某某説沒有,王麗讓陶某某當場打了5000元的借條,並把整個過程用錄音筆進行錄音。

  陶某某離開後,王麗又打電話説急需3000元,讓陶某某準備3000元先送去,陶某某此時已經起了殺心:“不用了,明天我把5000元都給你送去”。 然而,陶某某為王麗準備的不是錢,而是一場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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