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會城市原副市長被“雙開”!
今天(10月2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孫芬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孫芬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違規選拔任用幹部;違反廉潔紀律,縱容、默許親友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插手工程項目。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紀檢部門對孫芬的批評措施十分嚴厲:“孫芬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貪慾膨脹,公器私用,夥同家人、老鄉大肆收錢斂財,大搞權錢交易。孫芬的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從履歷上看,孫芬是海南本地幹部,長年在海口工作,曾任海口市人大常委會財經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海口市瓊山區委書記,海口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兼)等職。“海運倉內參”(ID:hycplb)注意到,近期海南省反腐力度頗大,對孫芬腐敗問題的查處,可謂海南反腐行動的一個縮影。
2020年3月4日,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書記張琦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經查,張琦喪失理想信念和黨性原則,背棄初心使命,背離新發展理念,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到位;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説明問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不法私營企業主的宴請和旅遊安排;收受禮品、禮金;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項目承攬、土地徵收拆遷、幹部職務晉升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家風敗壞,夥同家人大肆收錢斂財、大搞權錢交易。
7月9日,張琦受賄案一審開庭。據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5年至2019年,被告人張琦利用擔任海南省三亞市副市長、中共三亞市委副書記、海南省旅遊局局長、中共儋州市委副書記、儋州市市長、中共儋州市委書記、中共海南省委常委、中共三亞市委書記、中共海口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土地開發、項目承攬、工程推進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單獨或通過其近親屬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07億餘元。
除了海口有多名領導幹部被查外,海南省的另一重鎮三亞,近期也有較大的反腐動作。
2019年10月12日,三亞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朱永盛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經查,朱永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反生活紀律,家風不嚴,對子女失管失教,縱容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收受鉅額財物。
10月23日,三亞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王鐵明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經查,王鐵明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與他人串供並轉移、隱匿贓款贓物,不信馬列信鬼神,多次參加封建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為本人謀求特殊待遇和借用管理服務對象房屋;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填報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違反工作紀律,怠於履行職責,導致違建項目取得合法手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為本人辦理多個户籍身份;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行政審批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賄賂。
2020年4月2日,三亞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藍文全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經查,藍文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從事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放貸活動;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承發包。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招投標、打擊違法建築、廣告牌審批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6月19日,三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白宇也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
要預防腐敗發生,不能只靠“打虎拍蠅”,同時也需要在制度層面做好監督工作。對此,海南省多地結合實際情況,於近期開展了一系列具體活動。比如,白沙縣着力構建“紀巡審一體化”新格局推進監督工作規範化;海口市美蘭區紀委監委則打出組合拳,從處分執行、以案促改、風險防控三個方面,做實做細查辦案件“後半篇文章”,進一步深化查辦案件的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通過這些細緻而高效的反腐與廉政建設工作,當地的政治風氣必將逐漸清朗起來。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