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綜合報道】英國《衞報》近期報道稱,女王伊麗莎白二世涉嫌妨礙立法進程,以防止自己的財務狀況被公眾知曉。這一報道遭到英國王室的否認。不過之後,《衞報》通過查閲英國國家檔案館中涉及女王私人律師和政府官員交往的文件發現,女王在位期間,英國王室曾對1062項法案提前進行過審查。在經過審查後,這些法案才被議會批准。
《衞報》稱,英國王室通過“女王首肯權”影響立法。在英聯邦國家,立法機構需要在獲得君主的同意後,才能就影響君主特權或利益的法案進行辯論。在英國,如果一部法案可能影響蘭開斯特公爵和康沃爾公爵領地的事務,也需要得到君主的同意才能在議會進行辯論。英國國家檔案館的文件顯示,首肯程序使得女王及其律師能提前看到法律草案,這給女王通過遊説政府修改草案留下空間。
《衞報》通過整理英國國家檔案館的文件發現,從1952年英國女王即位到現在,女王和王儲查爾斯王子(也是康沃爾公爵)通過首肯程序審查了1000多項法案,涵蓋司法、社會保障、養老金、種族關係等多個領域。一些法案的內容涉及王室的經濟利益,但一些法案的內容和王室並沒有什麼關係,比如停車收費規定。《衞報》還發現,女王通過首肯程序遊説並修改了至少4項法律草案,其中就包括近期爆出的1973年遊説政府修改《公司法》草案。
英國王室被爆曾在1968年試圖利用首肯程序影響交通法修正案。女王的顧問和律師試圖讓政府承諾,新法將不適用於女王的私人領地。英國國家檔案館的文件表明,英國時任交通大臣理查德·馬什寫信給女王,要求她同意議會就交通法修正案草案進行討論。根據草案內容,所有公眾能進入的道路,包括王室領地上的道路將受到同樣的規則管轄。英國女王當時的私人律師馬修·法瑞爾打電話給政府,表示自己對草案條款不十分滿意,特別是涉及女王所擁有領地道路的規定。最終,女王“首肯”了這項修正案,但前提是關鍵條款不適用於她的私人領地,同時康沃爾公爵等提出的反對意見得到令人滿意的解決。
第三個例子涉及1975年英國工黨政府提出的關於租賃私人土地的法案。根據法案草案,那些打算租賃土地的人將在地方政府完成相關程序,這樣能確保出租者得到合理的地租。然而,包括法瑞爾在內的英國王室律師同政府公務員舉行了一場會議。王室律師在會上講述了草案的一些規定如何“引起他們嚴重關切”。律師們警告公務員説,“除非修改草案條款”,否則他們將向一位高級大臣投訴。利物浦大學研究憲法的學者亞當·塔克説:“很明顯,政府面臨着修改法案條款的壓力。”
1982年,英國政府希望通過一項保護國家紀念碑的法案。撒切爾政府致信英國女王,表示希望改變英國國家紀念碑的保養模式,並創建一個組織保護英格蘭古老的紀念碑和歷史建築,請求女王允許議會對此進行辯論。1982年11月17日,一名政府官員向女王的私人秘書菲利普·摩爾解釋説,這個新組織(英格蘭遺產委員會的前身)可能會將當時的王室委員會併入其中。6天后,摩爾“強烈抗議”政府沒有按照規定就相關法案在早期階段進行磋商,並抱怨政府已將法案提交給上議院。王室律師強烈暗示應該首先修改法律草案。摩爾表示,女王對法案中的一些內容沒有異議,然而女王認為,建立一個新組織以履行王室委員會的職能是不明智的。儘管政府正式請求女王“首肯”這項新法案,但摩爾在信中沒有提到女王“首肯”了該法案。由於女王沒有給予“首肯”,事實上是剝奪了議會下院辯論這項法案的權利。不過6個月後,英國女王最終還是“首肯”這項法案,而附帶的結果是英國王室委員會繼續存在了17年,直到1999年和英格蘭遺產委員會合並。
公眾長期以來認為英國女王不干涉議會事務,而《衞報》披露的文件則對此提出疑問。對此,一名女王發言人説:“‘女王首肯權’是一個議會程序,君主的作用純粹是形式上的,在政府的請求下,君主總是給予‘首肯’,任何關於君主阻撓立法的説法都是不正確的。”
值得一提的是,英國政客們很少質疑“女王首肯權”。不過2015年出現了一個罕見的情況,當時屬於工黨的伯克利勳爵質問企業法案為何需要女王“首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