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節日福利標準 這個應該有

何勇海

國慶、中秋雙節臨近,很多單位都有發放節日福利的傳統。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全國不少地方都提高了發放標準。如上海市總工會明確,各基層工會可在逢年過節發放慰問品標準基礎上,增加一次性節日慰問額度,用於購買上海市東西部扶貧協作和對口支援地區消費扶貧產品,標準不超過每人500元。湖北省今年在落實職工正常年節福利基礎上,按每人不超過500元的標準追加職工福利。

在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適當發放職工福利,本是職工應該享受的權利,也是用人單位的義務,不僅能提高廣大職工的工作積極性,且能體現工會對職工的關懷和温暖。2014年,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確規定了哪些福利可以發放,要保障職工按規定享受正常福利待遇。2017年全總辦公廳重新修訂併發布了《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明確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

這些年來,從執行情況看,大部分基層單位都能夠按照規定適當發放職工福利。也有個別單位在政策上把握不準,將職工的正常福利連同灰色收入一起取消。這種做法經由媒體的關注和輿論的質疑,以及從全國總工會到地方工會均出台細化的規定,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扭轉。如今,在全國許多地方,職工正常福利已經不是一個籠統的概念,而是有着具體的標準,發放操作也越來越規範,基本保證了職工的正常福利。

今年全國不少地方提高了節日福利標準,這些地方的職工能夠享受到更好的福利待遇。節日福利根據物價上漲適度提高,符合與時俱進的原則要求。今年國內外疫情導致生產成本上漲,包括人力、原料、運輸等成本,拉動了商品價格上漲,進出口受限也造成了“物以稀為貴”,物價相對來説普遍上漲,增加了職工生活壓力,顯然有必要提高節日福利發放標準。這也是相關部門鼓勵的——2018年底全國總工會就曾建議各地工會,隨着物價上漲,工會經費用於職工福利支出的標準也應當有所調整。

提高節日福利標準,也有利於刺激消費。如何將受疫情影響的消費潛力重新釋放,是今年各地當務之急,無論是發放消費券,還是提高節日福利,從宏觀視野看,都有助於刺激消費。同時,今年是脱貧攻堅決戰決勝之年,無論是上海增加一次性節日慰問額度,標準不超過每人500元,用於購買上海市東西部扶貧協作和對口支援地區消費扶貧產品,還是湖北省總工會下撥1億元專項補助,為全省基層工會集中組織採購貧困地區農副產品創造條件,都是在積極助力脱貧。

期待有更多地方與時俱進,提高節日福利發放標準,增強職工的幸福感和獲得感。在節日福利標準提高之後,更期待用人單位將節日福利政策實施到位,對剋扣福利或挪作他用等違法違規行為,必須依法嚴厲追究。節日福利是員工“合理的小確幸”,可提高單位凝聚力和生產力,員工的積極性增加了,工作努力了,效益上去了,單位整體收益就增加了,別讓員工只能羨慕“別人家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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