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觀評論員 王航
如果放任這種不負責任且沒有意義的虛假評價充斥平台,勢必會誤導他人的消費判斷。
近日,一樁“頂級會員”訴大眾點評網侵權案引發網絡關注。大眾點評用户畢先生連續多日日點贊量過萬,甚至有過“一小時點贊4888個,平均0.75秒一個贊”,這些“極端異常”的數據讓大眾點評網懷疑其使用了刷贊插件,並做出了三級處罰,扣除違規點評貢獻值、禁發點評……但畢先生予以否認,並以侵權為由,將大眾點評告上法庭。
繼一審法院認定大眾點評的處罰並不屬於侵權之後,4月27日,二審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改判,判決大眾點評平台撤銷畢先生賬號的“三級處罰”記錄,恢復其賬號貢獻值43143點,補發“PASS”卡一張,賠償畢先生律師費及公證費共計5000元,並駁回畢先生其餘訴請。
二審法院的判決是基於大眾點評未能完成舉證義務,提供強有力的證據直接證明畢先生存在非本人點讚的行為,且大眾點評在規則中既未明確其平台內點讚的功能、價值,亦未列舉哪些情形可為或不可為,其處罰缺乏必要性和合理性。
當然,每個人的點贊能力不同,而畢先生也在庭審中演示了其每分鐘91個的高速點贊能力,法院的判決有其理論依據。同時,平台管理本就宜把處罰作為最後手段,二審判決算是給這場“點贊之爭”畫上了休止符。可是,判決的落地並不意味着輿論場上紛爭的終止,正如不少網友所追問的:“不看內容就點贊,有什麼意思,這不就是亂引導麼?”的確,當點贊日益成為個人消費的參考依據,合理點讚的規則邊界究竟該如何劃定,這個問題值得深思。
平台點贊理應是基於對他人發表內容在瀏覽閲讀和思考後,做出自己的合理判斷,以點讚的形式表達公開的認可,從而為用户產品選擇提供真實有效的消費參考。然而,當用户“一小時點贊4888個,0.75秒一個贊”,如此頻繁點贊,即使手速跟得上,恐怕腦子也跟不上。如果放任這種不負責任且沒有意義的虛假評價充斥平台,勢必會誤導他人的消費判斷。
畢先生的“超常點贊”,無疑是對規則的破壞,這裏的規則既包含《網絡安全法》所倡導的誠實守信、健康文明,同時也包括個人網絡行為應遵循的道德準則。個人網絡行為,除了遵守成文的書面規則,更應該有自己的價值判斷和底線思維。説到底,任何規則都不可能十全十美。平台並沒有明確規定什麼時候可以點贊,每小時可以點多少個贊,或許可以説是平台存在漏洞,規則具有模糊性,但這又何嘗不是為人情、人性預留了空間呢。
此次“點贊之爭”敗訴,無疑給大眾點評等平台上了一課,如何通過完善的規則制定,明確告知平台對用户某些行為的意見和態度,以及從事某些行為可享有的權益或應承擔的責任,合理指引用户規範網絡行為,是平台必須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然而,再完善的規則都不可能面面俱到地劃定合理點讚的所有邊界,但文明社會理應是--即使明知道規則不完善,卻仍然能夠基於價值判斷、道德準則和道義良知在規則的合理邊界內行使權利。正所謂“禮防君子”,而君子之所以是君子,正是因為他們能夠用道德約束自己遵守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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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梁冰 馬少劍
統籌:王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