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三虎同日被處理!71歲的“老虎”退而不休、頂風作案

由 務高林 發佈於 綜合

1月24日11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發佈了3個落馬官員被處理的消息,他們分別是:

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席蔡鄂生,原國家糧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徐鳴和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委員、執行局原局長孟祥。

其中,蔡鄂生被指“嚴重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嚴重污染金融領域政治生態”“多次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退而不休”“頂風作案”等。

71歲的“老虎”

蔡鄂生,1951年出生於湖北,今年71歲,曾經經歷了中國金融業發展變革的多個階段。

記者注意到,蔡鄂生早年曾在山西省絳縣農村插隊,之後成為解放軍高炮七十一師六三一團戰士。

1975年4月,蔡鄂生進入銀行系統,成為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海淀區辦事處幹部。

工作3年後,1978年2月,27歲的蔡鄂生到了山西財經學院財政金融系財政金融專業學習,畢業後成為中國人民銀行人事司、金融管理司幹部。

在央行工作期間,蔡鄂生歷任金融管理司體改處副處長、三處處長,綜合計劃司金融體改處處長,金融體改司規劃試點處處長,利率儲蓄管理司副司長等。

1994年1月,他重回金融管理司任司長,1994年5月任銀行司司長。

蔡鄂生曾自述,“1994年5月,第一次國家機構改革後,管理司被分拆為銀行司和非銀司,我擔任銀行司司長,從此開始真正接觸金融監管工作。”

1998年9月,蔡鄂生成為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助理,2000年2月兼任上海分行行長、黨委書記。

據媒體披露,蔡鄂生在中國人民銀行工作期間,參與了上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初重大金融改革方案的設計、《中國人民銀行法》和《商業銀行法》的起草、金融風險的處置等重要工作。

2001年5月,他轉任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主席,4年後成為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黨委委員(至2013年)。

蔡鄂生自己曾對外表示,“從2005年12月起到2013年6月,我從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主席調任銀監會副主席,分管政策性銀行、郵儲銀行及信託機構監管,參與了我國銀行業和非銀行業監管體制不斷探索和發展的過程。”

曾有業內人士評價稱,蔡鄂生在銀行及金融機構中“有很大的話語權”。

還有一個細節值得關注。

蔡鄂生曾是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的“老上級”。

2005年12月,賴小民任銀監會辦公廳(黨委辦公室)主任。同月,蔡鄂生出任銀監會副主席、黨委委員,兩人在一起共事超3年。

賴小民斂財超17億,已被執行死刑。

“濫用金融監管權”

蔡鄂生擔任銀監會副主席期間,以信託為代表的非銀機構迅速崛起,並引發一系列有關“影子銀行”風險的大討論。

據《中國新聞週刊》此前報道,作為分管非銀金融機構監管的領導,信託業在蔡鄂生任內大規模擴張。

數據顯示,2012年,信託業資產規模超過保險,成為第二大金融行業。2013年一季度末信託業資產達到8.73萬億,是2005年的43倍。

退休後,蔡鄂生還多次接受採訪,談到金融監管的問題。

比如,2018年,他在接受《經濟觀察報》採訪時提到“地方金融管理不能忽視”。

2019年,蔡鄂生對媒體表示,監管是一個複雜命題。監管的原則是依法監管、治理亂象。當時,他提到“對於亂象問題,手不能軟,要加大懲處”。

諷刺的是,他自己卻“濫用金融監管權”。

1月24日的紀委通報提到,蔡鄂生背棄初心使命,政治上徹底蜕變,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濫用金融監管權,嚴重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嚴重污染金融領域政治生態,對抗組織審查。

另外,他還被指奢靡腐化,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和打高爾夫球等活動安排,多次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寡廉鮮恥,大搞權色、錢色交易;違規干預和插手行政許可事項等。

退而不休、頂風作案

記者注意到,在卸任之後,蔡鄂生還多次出現在公開場合分享自己的觀點。

比如,2017年,他曾出席博鰲亞洲論壇2017年年會。當時他提到,房地產調控不能搞強壓強控,因為中國的房地產“已經很複雜”。他還説,“控也好,不控也好,反正北京房子我都買不起”。

就在蔡鄂生落馬當天,他本來還計劃出席一場發佈會。據媒體披露,這場會議的開幕式是在2021年7月30日下午14時舉行,演講嘉賓中寫着蔡鄂生的名字。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的通報中還提到,蔡鄂生目無法紀,“退而不休”,頂風作案,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力為他人在融資貸款、項目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根據官方通報,蔡鄂生“五毒俱全”——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

此外,他還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還有兩個“老虎”被通報

除了蔡鄂生之外,原國家糧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徐鳴和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委員、執行局原局長孟祥也在今天被通報。

其中,徐鳴被開除黨籍、孟祥被雙開。

徐鳴,男,漢族,1958年1月生,安徽鳳陽人,1975年12月參加工作,197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公開資料顯示,徐鳴曾在商務部、重慶市工作,擔任過商務部綜合司司長,重慶市委副秘書長、研究室主任,重慶市委常委、秘書長,兩江新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等。

2013年3月,他成為國家糧食局副局長(保留副部長級待遇),2021年7月13日被查。

紀委通報稱,徐鳴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熱衷迷信活動;違規收受私營企業主財物,違規出入私人會所並接受宴請;利用職務影響為其子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道德敗壞;為追逐個人名利多方算計,把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力尋租等。

孟祥是2021年7月16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執行局局長任上被查的。

紀委通報稱,孟祥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執法犯法,違規插手幹部選拔任用和司法活動;生活腐化墮落;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審判執行、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