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首付購車的陷阱 買車變租車 4.5萬元的車花了5.5萬

中國的人均汽車保有量目前比較低,汽車仍然只屬於少數相對富裕的家庭。汽車對於老百姓,有着更多的意義,比如“面子”、“身份”、“地位”,在有些地區,汽車甚至成為了婚嫁的必備條件。於是,有不少人,不顧自身的經濟條件,盲目地購買汽車。不少商家看到了這個商機,推出了低首付甚至是零首付購車。

零首付購車的陷阱 買車變租車 4.5萬元的車花了5.5萬

與普通的貸款買車不同,絕大多數零首付購車,實際上,只是一種融資租賃。也就是由商家把車買下,之後租賃給消費者。有些商家,把這種購買方式,稱為以租代購。也有的商家,把消費者每月的租金,説成是汽車貸款,欺騙消費者。為什麼零首付買車要採用這種融資租賃的方式,其實商家也不傻,消費者之所以選擇零首付買車,就是因為拿不出首付款,這樣的消費者,逾期的可能性非常高,可能剛還幾期就還不起了。

在這種情況下,不可能把汽車登記在消費者名下。那麼一旦消費者連租金也還不起,是不是商家就得虧損了。其實對於這種風險,商家早就想好了,在消費者租車的時候,巧立名目地收取各種不合理費用,比如GPS費、手續費、保證金等等。而且租車的費用,相對於車價而言,往往比較高,可以在短時間內收回汽車的成本。一旦消費者不付租金,可以利用GPS系統,把車直接找回來,還能根據租賃合同,追求消費者的剩餘款項。而由於租賃的時間往往較短,此時把汽車賣掉,還能有一個比較高的價格,就算消費者逾期,也不至於虧本,只賺不賠。

零首付購車的陷阱 買車變租車 4.5萬元的車花了5.5萬

除了直接把汽車租給消費者,還有一種賣出回購的方式,即消費把車買回來,賣給商家,商家再返租給消費者,這種情況下登記證書是消費者的,更具有隱蔽性。如果消費者不再付租金,商家可以根據之前簽訂的合同,對車輛進行合法的處置,比如銷售。

在發達國家,融資租賃是一種比較常見的購車方式,但是管理非常規範,費用合理。而在我們國家,融資租賃費用高昂,巧立名目,還有暴力收車的情況。融資租賃的費用,遠遠高於正常的買車費用。

零首付購車的陷阱 買車變租車 4.5萬元的車花了5.5萬

截止作者發文時間,在中國文書裁判網,搜索汽車融資租賃,出現了28000餘份法院判決書,可見目前國內汽車融資租賃亂象之重,糾紛之多。有一個比較典型的案例,四川的劉某,向某融資公司,以融資租賃的方式,購買了一台東風風光330S汽車,這個汽車低配指導價為4.59萬元,可以説是比較便宜的車,融資租賃以4.48萬元的價格買了下來(以劉某名義),如果劉某自己去購買,估計花不了這麼多錢。劉某與租賃公司簽訂了融次租賃合同,由租賃公司將該車買下(不過户),之後返租給劉某。

租期為36個月,每月1528.55的租金,總共55027.8元,一台不到4.5萬元的汽車,經過融資租賃公司的一番操作,硬是賣出了5.5萬的價。在租車時首付了7588元的款項,劉某在付了16期租金也就是24458.8元后沒有再付。融資租賃公司將其告上法院,法院根據雙方簽訂的《汽車融資租賃合同》和基本事實,判定劉某一次性支持剩餘租金,並支付4480元的違約金。

一些收入低的人羣急於想擁有一台汽車,選擇了零首付的陷阱,結果就是付出了比市場價高得多的價格,取得了汽車的所有權。融資租賃不是天下掉的陷餅,更多的時候往往是陷阱,很多消費者醒悟後為時已晚,在選擇低首付甚至零首付買車時,一定要先算一筆經濟賬,如果不會算,找周圍做財務的人員算一算。消費應該量力而行,超出自身消費能力往往只能自食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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