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嘉善縣交通局治超非現場執法一期在洪三線三店塘大橋、平黎公路伍子塘橋、平黎公路南北暑村三個監測點位正式啓用。截至目前,共處理治超非現場執法行政處罰案件82件,共計罰款總額368515元。
近日,嘉善縣交通局執法隊惠民分隊開出過萬元的非現場超限罰單。該案件是2021年首例罰款額度過萬的案件,也是自非現場啓用以來的第三例。
據瞭解,該車輛是一輛浙F牌照,用於裝運泥土的3軸自卸貨車,駕駛員劉某在2021年1月31日早晨途徑平黎線伍子塘橋治超非現場檢測點時,被抓拍到存在超限行為。
據浙江省科技治超平台系統顯示,該車輛總重53.99噸,超重28.99噸,違反了《浙江省公路條例》《超限運輸車輛管理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超限違法程度嚴重。
惠民分隊執法人員李歡利介紹,惠民分隊在收到浙江省非現場治超平台推送的對該車輛的“一次違法判定”信息後,立即於3月16日短信抄告了當事人劉某。劉某在第二天就主動聯繫惠民分隊諮詢具體違法信息和處罰相關事宜,並按照約定時間,攜帶駕駛證、行駛證、營業執照等證件到惠民分隊繳納了罰款10495元。
▲平黎公路伍子塘橋治超非現場點位
“罰款不是目的,是約束當事人遵守法律法規的手段,重在教育和震懾作用,防止今後再犯。”嘉善縣交通局執法隊惠民分隊分隊長支佳歡説。
記者瞭解到,目前,嘉善縣治超非現場執法第二期建設正在如火如荼進行中,預計將在全縣範圍內增加10個點位,在“一期”遏制縣內短駁的基礎上,對進出嘉善交界點位進行全覆蓋,實現縣內主要公路合圍。截至目前,已經完成對一個車道的設備安裝,預計6月份完成8個點位的建設工作。
(藍媒聯盟·嘉善縣傳媒中心記者 唐芳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