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黎智英等7人被加控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罪

由 頻長志 發佈於 綜合

中新社香港12月28日電 (記者 韓星童)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另外6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涉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28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次提審,所有被告再被加控一項串謀刊印、發佈、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24日再訊。

本案7名被告分別為黎智英、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和主筆楊清奇。

當中,因多宗案件被判刑、現於赤柱監獄服刑的黎智英,之前已因涉及多宗非法集結案共判監20個月。黎智英在本案中涉及3罪,分別為一項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妨礙司法公正罪。

其餘6名被告,各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當日,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審,全部被告被加控一項串謀刊印、發佈、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應控方申請將3宗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24日再訊,7人不準保釋,須繼續還押。(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