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2月30日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北京師範大學黨委原書記劉川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川生理想信念缺失,政治意識淡漠,落實黨中央的決策部署不擔當不作為,不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特別是意識形態工作主體責任;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公款接待,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利用任職高校的公共資源,為親屬謀利斂財,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在入學入職等方面謀取利益,在購買住房中侵犯國家、集體利益。
劉川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並構成職務違法,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劉川生主動投案後,能夠如實交代自己的問題,主動上交全部違紀違法所得,按照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對其可予從輕減輕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劉川生開除黨籍處分,按六級職員調整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劉川生簡歷:
劉川生,女,漢族,1950年12月出生於四川,籍貫山西。
1968年8月參加工作;1975年畢業於清華大學自動化系;1984年在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讀研究生,獲工學碩士學位;研究員。歷任清華大學教師、團委副書記;1985年11月調入國家教委工作,歷任國家教委思想政治工作司副處長、處長;1990年11月起任駐英國使館教育處一秘;1994年9月起歷任中國教育報刊社黨委副書記、副社長、代理黨委書記;1997年2月起任中國教育報刊社黨委書記兼副社長;1999年2月任中國教育報刊社黨委書記兼社長;2003年2月起任駐美國使館教育處公使銜參贊;2005年6月,擔任北京師範大學黨委書記;2016年11月不再擔任北京師範大學黨委書記職務。
綜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中國社會科學網
來源:安徽交通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