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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評女子遛狗未拴繩被打:違反規則不等於該死

由 漆雕佁 發佈於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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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鄧女士在微博發佈的照片。 本文圖均為 成都商報 圖

  據《成都商報》報道,8月30日中午,成都鄧女士下樓買東西順便遛狗,趕時間的她沒拴牽引繩。超市門口,金毛朝一名小孩跑去,小孩家長立即護住小孩,另一名家長則一腳將狗踹開。鄧女士見狗被踹,上前理論,雙方隨後發生肢體衝突。鄧女士稱,對方一家三口將其打傷,並造成全身多處傷口,“尤其是臉,已經一半毀容了,我還是一個主持人,靠臉吃飯”。當事雙方目前正在派出所調解。

  遛狗未拴繩,暴打,無疑是解讀這起糾紛的關鍵詞。這兩種行為無疑都欠妥,置於因果鏈中則增加了是非評判難度:畢竟,那隻拉布拉多當時有無傷人風險,衝突中誰先動手等細節,都亟待廓清。眼下當地警方已展開取證調查,相信事件定性的“另一隻靴子”也遲早會落地。

  在微博上,力挺糾紛當事人雙方的聲音都有,但認為“不拴狗繩被打活該”的居多,很多“唯規則論”者觀點很直白:不作不會死,誰讓你不拴繩?

  這或許是犯了滑坡謬誤:涉事女主持人有錯在先,不等於她該被“以暴制錯”,乃至承受遠超“罰當其過”的代價。“違反規則=該死”的邏輯向來粗暴,也違反了更高階的規則——人道主義。就此事看,以多凌少地圍毆一人,本也違反規則,它不比另一種違反規則(未拴狗繩)更可取。

  但譴責女主持人的很多人,未必就支持“暴力”或缺乏悲憫,而是對遛狗不拴繩現象深惡痛絕,只不過她“恰如其時”地成了標靶,承受了輿論場中因憎惡“狗患”而噴薄的民情激憤。

  這不難理解:城市狗患,是老生常談的話題,但迄今仍讓很多人倍感頭痛。此前西安、上海就接連發生市民被寵物犬咬傷後消毒或打疫苗仍狂犬病發身亡事件。在養狗風氣日盛、狗患擾民嚴重、狂犬病發病致死率高達100%的當下,那些不文明養狗行為必然動輒得咎。遛狗不拴繩,也在其列。

  所以此事得分兩面説:一方面,別為暴力洗白,任何時候輿論不應支持“將糾紛導入暴力化路徑”的傾向,下狠手更要被譴責。此事的正確打開方式也該是“兩方都有錯,一碼歸一碼,責任劃分得依法”。另一方面,公眾對不文明養狗行為的憤懣就擺在那,也希望養狗者和城市治理者能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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