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評論:高考制度改革就該呼應民眾普遍期盼

由 不新伏 發佈於 綜合

  高考制度改革就該呼應民眾普遍期盼

  - 觀察家

  高考制度走到了新的歷史節點,而“全面建立新高考制度”,就是為了進一步增進教育公平。

  6月8日下午,2017普通高校全國招生統考結束,率先跑出長沙市一中考點的幾位考生抬着同學衝出考場。中新社記者 楊華峯 攝

  10月19日,十九大代表、教育部部長陳寶生表示,到2020年,我國將全面建立起新的高考制度。在涉高考話題自帶“熱門話題體質”的背景下,“全面建立起新的高考制度”的表述一出來,立馬引發廣泛關注。

  什麼是“新的高考制度”?其意味着一“新”字而盡出。這裏的“新”,不是秋毫之變,而是除弊之後的布新,其含義理應置於教育改革“破舊立新”的框架脈絡中去理解。

  十八大以來,中央啓動了新一輪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其標誌就是2014年8月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意見明確,2014年啓動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試點,2017年全面推進,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國特色現代教育考試招生制度,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

  “全面建立新高考制度”的節點,與意見明確的“基本建立中國特色現代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時間點吻合,並非偶然,因為新高考制度正是後者的題中之義。

  意見勾畫出的改革路徑,如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繼續實施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部屬高校合理確定分省招生計劃等),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規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增加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的省份等),改革招生錄取機制(大幅減少、嚴控加分項目,招考相對分離,自主招生辦法規範公開等),啓動高考綜合改革試點(改革考試科目設置,探索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等),也指向了新高考制度的特徵。

  而“全面建立新高考制度”,則錨定了此次高考制度改革的層次與規模。“全面”不是“局部”更不是“初步”,它對應着改革領域的廣泛涉及、地域上的普遍覆蓋,也意味着改革在由點到面的漸進鏈條上走到了壓軸式位置。

  就跟十八屆三中全會將深化改革導向“全面”昭示的那樣,改革有個由淺入深、由單項到多項再到全面深化的過程,而高考制度改革也到了趟深水區階段。

  “這次高考制度改革是1977年恢復高考以來規模最大、涉及面最廣、難度最艱鉅的一次改革”,這就表明,高考制度又走到新的歷史節點,相關改革也會是一場“歷史性變革”。“一旦維新時勢異”,高考制度全面呈現出新氣象,也是種與時俱進。

  與時俱進,也是問題導向下的改革奮進。十九大報告指出,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已轉變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不平衡不充分”體現在教育層面,就是唯分數論影響全面發展、一考定終身加重學習負擔之弊,是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存在差距的短板,是加分造假、違規招生現象時有發生的不足。

  高考制度的全面革新,就是為了進一步增進教育公平。儘管實現任重道遠,但無論這5年間高校錄取率最低的省份和全國平均水平差距由15.3%降到4%以內,還是隨遷子女異地參加高考人數是5年前的36.5倍,抑或是浙、滬啓動的“3+3”科目改革已顯成效,都為循序推進打好了基礎。

  有初心,有決心,方有始終。不忘教育公平初心、不乏攻堅克難決心的“全面建立新高考制度”,發出的是強音,增加的是公眾在教育上的獲得感預期。

  □仲鳴(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