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哥:壞人不會嫌你的孩子小,家長們上點心吧
發生在南京南站的小夥猥褻女童的事情進展神速,8月12號“作家陳嵐”把事情捅上網,稱有一男子把一名十二三歲的小女孩抱坐在大腿上,並將手伸進女孩的裙內,在孩子的胸部“活動”,活脱脱一幕熟人猥褻。8月14號南京鐵警就回應,嫌疑人抓到了。
看到這速度,着實讓人欣慰,幼童是最弱勢的羣體,需要社會的嚴密保護,再怎麼上心也不為過。而促使警方快速破案的,哥覺着廣大網友對性侵或者猥褻兒童零容忍的態度功不可沒,討伐聲浪巨大,這種輿論壓力警方是不會忽視的。
對孩子下手,必須發現一個滅一個,哥先前寫過一篇《我曾被父親猥褻,現在是一名女同 | 性侵受害者記錄》,看到很多人的故事,其中有網友寫道:
小時候被關係很近的親戚猥褻過,很疼很怕,不知所措,不敢跟爸媽説。我至今都記得那些獨自一人站在陽台偷偷哭泣的晚上,總想就這麼死了,又怕死了爸媽傷心。懂事後一直以為自己不是處女,不敢奢求戀愛,拒人千里之外。
針對未成年人的性犯罪可惡程度令人髮指。
如今,凡是被曝光出來的猥褻幼童的事件絕對會引起眾怒,就算不是實施者,只要跟戀童者沾邊,就會被當成過街老鼠。
那麼多盯着路邊姑娘大長腿流口水的人不見被罵,喜歡小孩就成眾矢之的了?
別糟蹋“喜歡”這兩個字,對孩子上下其手,專往隱私部位下手,還説“摸孩子是覺着孩子可愛,喜歡TA才撫摸的”,這種人就應該一巴掌拍扁在牆上摳都摳不下來。愛姑娘帥哥,喜歡美好的顏值甚至肉體,成年人之間的情慾説到底也是人之常情,無論喜歡的是異性還是同性,這都叫性取向。但是把性的慾望寄託在孩子身上,這叫性癖好,而戀童癖則傷害巨大,往往伴隨哄騙、恐嚇甚至暴力。
在中國,無論是網民還是媒體輿論關於針對兒童的性犯罪基本是零容忍的,but,現實生活中卻是被忽視的。
這種忽視首先就是法律上的輕視,哥很好奇,許豪傑微博被封,之後呢,沒事了?南京南站猥褻小姑娘的那名男子又會面臨怎樣的懲罰?哥估摸着沒有大家預判的那麼解氣,警察也要按照法律辦事兒不是?
《刑法》裏是有猥褻兒童罪的,是這麼處罰的“犯本罪的,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從重處罰,聚眾或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的,應依“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從重處罰。”如果不是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也就是五年以下的量刑,真不解恨。2014年河南一幼兒園園長丈夫猥褻性侵兩歲的孩子,一審被判4年半,當時家長不解氣,而被告還覺着量刑過重呢!四年半啊,這點量刑如何震懾戀童癖?最終在家長上訴後,那人也只被判了6年。廣東汕頭一老漢甚至威脅過4名女童,導致孩子下體受傷,然而,他也只被判了四年。
這樣的處罰標準,雖然猥褻兒童見不得人,但他們心裏也有恃無恐吧。
法律震懾力不夠,那隻能靠家長們多上心了。可現實中,有多少家長跟孩子聊過性知識,告訴過孩子什麼叫猥褻?哥相信,現在的很多當爹媽的,自己在成長過程中都沒學過多少性知識,遑論奢談教育孩子。甚至在他們眼裏,性知識都是骯髒齷齪羞於啓齒的。他們不會告訴孩子,摳摸、舌舔、吸吮、親吻、摟抱、手淫、雞姦都是猥褻兒童罪。
説到底,有太多的家長不設防。
根據“女童保護”組織的一項統計,遭到性侵或者猥褻的孩子7到14歲居多,最小的還不到2歲,其中超過七成是熟人作案。熟人作案中,師生約佔27%,鄰里約佔25%,親戚佔12%,家庭成員佔10%。
在這組數據中,最讓哥揪心的是有10%的施害者來自家庭成員,也就是説,其中可能有爸爸媽媽爺爺奶奶這些近親屬。在8月3日,就有一家視頻平台上,有人曬出一段視頻,一女童趴在地上,一男子從背後脱下她的褲子,親吻她的臀部。後經證實,該男子為女孩父親,拍攝者為女孩母親。
監管方清查了該賬户發佈的內容,基本是家庭成員親暱的場景,並不存在其他猥褻或性侵行為,只能説這樣的父母對猥褻和親暱的界限不清。他們自以為這是感情交流,但後果很可能是當別人也對女兒做出猥褻舉動時,他們也不介意。還會勸孩子,親一親不要緊,開玩笑嘛!因為這對父母根本分不清什麼是親情互動,什麼是越界猥褻!
“讀四年級,鄰居大叔來我家跟我鬧着玩,後來把我抱到他腿上,把手伸到我衣服裏面撓癢癢,我一直掙扎可是卻沒法不笑,後來伸到我內褲裏面撓癢癢,那種掙脱卻掙脱不了的感覺太無助了太絕望了。”網友@陳歡
除了家庭中的奇葩異類,對於大多數的其他家長來説,有幾個認真思考,身邊的左鄰右舍親朋好友中有多少是潛在的戀童癖,有多少人有變態的性癖好?防人之心不可無,這一點必須是儘早教給孩子的。邪念隨時隨地都會產生,人性是經不起考驗的,你所熟知的人可能並不是你腦海中的形象,畢竟人心還隔着一層皮囊。
作為家長,傳授孩子性以及自我保護的意識絕非多此一舉。應該讓孩子知道這些
一、自己的隱私部位不能讓別人碰觸。
二、如果有人讓你看帶有身體裸露的人像圖片以及視頻,NO!並且一定要跟爸媽説。
三、隱秘的地方不去,不能聽別人的話脱衣服,讓對方碰觸身體。
四、告訴孩子什麼是生殖器,讓孩子知道不能讓人碰觸自己的生殖器、也不能碰別人的。
五、別人強行親吻你,可以大叫。
六、對方要強行帶你走,你可以大叫甚至摔東西。
七、別人冒充爸媽,見到路人一定要喊“不認識TA”,如果只有你自己,可以嚇唬他,説你爸是警察。
八、隱私部位只有父母以及特別親近的主要看護者可以看,生病時醫生也可以看,其他人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不可以。
九、要讓孩子相信,如果遇到上面任何一種情況,一定要找爸媽,爸爸媽媽會保護你打跑壞人,而不是斥責你。
十、如果是家裏的父母欺負你,害怕的時候就去找警察。
從2013年-2016年,根據公開的報道,涉及14歲以下的兒童的案件幾乎每天一起,這還沒算上隱藏沒被發現的案件。通常,發現的案件與隱藏案件的比例是1:7,這又是一個怎樣數字,有太多的不幸被忽視了。性侵犯兒童是一種非常恐怖的犯罪,當壞人準備把內心的變態癖好付諸行動時,他們不會分你的孩子有多大,是男是女。所以,父母們上點心吧,盡到監護責任,別把孩子輕易交給別人,畢竟對太小的孩子來説,就算你跟TA説過相關知識,TA也容易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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