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女學生借凱迪拉克撞奔馳寶馬 實在太可怕了

由 秋長紅 發佈於 綜合

  女學生借凱迪拉克撞奔馳寶馬實在太可怕了!2月9號是農曆大年初二,闔家歡慶的日子,珠海情侶南路海灣大酒店附近卻發生了一宗誰也想不到的車禍。當天中午11點多,一輛掛江西牌的凱迪拉克小轎車疾馳在情侶路,司機及另外一名乘客都是90後女孩。行駛至情侶南路海灣大酒店附近時,凱迪拉克突然失控,一下朝對向車道撞去。各位看官可以想象,那段路可是交通繁忙地帶,如果你正開着車,對面忽然飛來一輛失控轎車,這夠驚悚吧?凱迪拉克先是撞到了對面車道的路基,巨大的撞擊力量又讓這輛車反彈到路中間撞到了中心護欄,車速飛快,這一撞不僅把護欄撞飛了,飛起的護欄還撞到了對向車道的兩輛車,一輛是寶馬,一輛是奔馳。

女學生借凱迪拉克撞奔馳寶馬 實在太可怕了

  交警趕到現場時,眼前的情形也讓他感到詫異:凱迪拉克車輪左軸整個斷了,車身嚴重受損,寶馬身上多處剮蹭,變成了“斑馬”,奔馳車車前燈受損,車身也是多處刮花掉漆。萬幸的是,3輛車的駕駛員及乘客都沒有受傷,他們下車後目目相覷,各自臉上寫滿了大寫的“懵逼”。

  凱迪拉克轎車裏坐着的是兩位打扮時髦的年輕女孩,其中一位是司機。當交警詢問其駕駛證時,開車的女孩慌慌張張地説,這車不是她的,是借來的,不清楚情況。交警再一問了解得知,開車的女孩小陳是江西某高校大學生,駕齡只有兩年,但並非車主,小陳説,凱迪拉克是她向同學借的,事發當時車主不在現場。交警檢查,車上有貼交強險標籤,但問肇事車輛有無購買商業保險,小陳更慌了,她表示自己不知道,在車上也沒有找到保險單之類的手續。寶馬和奔馳車主一聽急了,大過年的,車撞了,肇事司機還不是車主,上哪找人賠啊?

  交警説,別急別急,趕緊叫車主過來。於是小陳掏出電話,戰戰兢兢地撥通了同學小趙的手機:喂,小趙嗎,我在情侶路,你的車撞了。小陳説,過年期間她從江西坐飛機來珠海,打算去澳門玩,來到珠海後得知自己另外一名男同學小趙也自駕來到了珠海。小陳就問小趙借車,打算在情侶路兜兜風,小趙見她有駕照會開車,便同意了,誰想到會發生這樣的結果。過了一會,小趙心急火燎地感到了現場,看到這情形差點第一反應是差點昏厥過去。為啥,只見他一拍大腿,懊惱地告訴交警蜀黍:這輛車的保險已經過期了!3輛豪車激情碰撞,肇事車輛保險還過期了,小陳一聽差點又要昏過去,一顆心早已碎成了粉末!

  修車要多少錢?交警打聽到,受損嚴重的寶馬車,僅全身噴漆修復就要5萬元,奔馳車換車頭燈及部分修復車身,1萬元跑不了。受損最嚴重的卻是肇事的凱迪拉克,左車軸全部廢掉,車身刮花嚴重,維修起碼要10萬塊……這起事故,駕駛員小陳要負全責。小趙後悔不迭,好心借車給女同學,撞了;更懊悔的是自己居然忘了保險已經過期!交警一看,喲,熱鬧啊,事故先放放,咱先把你這個不買保險的事處理了。機動車不買保險會怎樣?嗯,你看看這位蜀黍怎麼處理就知道了。先怎樣?先扣車。然後呢,然後你去補交交強險,就沒事了?哪那麼簡單,然後按交強險保費的兩倍對你進行罰款!

  好了,不買保險的事咱處理完了,再來看看事故怎麼處理吧,還用説嗎?凱迪拉克的全責。但問題是,這十幾萬的損失誰來賠呢?是借車的小陳,還是車主小趙?反正無論誰賠,都是自掏腰包。暈啊。自2010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開始實施以來,就明確規定:借車給他人使用後出事故,造成的損失由保險公司和駕駛員承擔,車主如無過錯,不承擔賠償責任。按照這個規定,那麼肯定是由小陳賠吧,因為她雖然開車不靠譜,但手續還是很齊全的,算不上中國好司機,至少是合法司機。但有個問題,小陳是大學生,沒有經濟來源,車又沒有買保險,她賠不起啊。那怎麼辦呢?那就看第二條吧。如果事故造成的損失較大,導致肇事司機賠償不了。法庭會判決車主墊付賠償金,但墊付金額不會超過汽車自身價格。事後,車主可以向肇事司機或者其家屬追討墊付的金額。這意思就是小趙先掏腰包墊付奔馳寶馬的維修費,然後再跟小陳算賬唄。小趙那個暈啊,我招誰惹誰啊,借個車借出去十幾萬。

  最終結果:借車給他人使用後出事故,造成的損失由保險公司和駕駛員承擔,車主如無過錯,不承擔賠償責任。事故賠償均由小陳賠。法庭會判決車主墊付賠償金,但墊付金額不會超過汽車自身價格。事後,車主可以向肇事司機或者其家屬追討墊付的金額。交警處理這邊,先扣車。然後車主去補交交強險,然後還要按交強險保費的兩倍對車主進行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