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身份信息泄露的電話,廣州的陳女士(化名)按對方指示登錄“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查詢,並按要求插上網銀U盾。當天,其銀行卡內212萬元分成20多筆被轉走。陳女士起訴開户行,認為銀行系統存在安全漏洞。銀行辯稱,案件沒有偵破,款項是否被騙未知,即使被騙也是因為詐騙分子的行為,以及陳女士的嚴重過失所致。
客户212萬被轉走 銀行由於系統漏洞被法院判承擔主要責任
天河區法院一審認為,陳女士預留了電話號碼,銀行未全面推行實施轉賬驗證碼,並告知不開通該功能的風險責任自負,也未對跨行多筆大額轉賬進行限制,遂判決銀行承擔七成責任,賠償148.8萬元。銀行上訴,該案日前二審開庭,案件尚在審理中。陳女士稱,2014年10月16日前,自己在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行的賬户內日常資金僅幾千元,其餘都是理財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