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發改委:智能汽車可按規定條件開展實際道路測試

由 展東明 發佈於 綜合

  9月15日電 發改委15日上午召開新聞發佈會,新聞發言人孟瑋在談到“智能汽車創新發展”時表示,近期,我委就加快我國智能汽車創新發展組織了專題研究,將加快建立智能汽車測試方法和評價體系,選擇高速公路實際路段和特定園區,按規定條件開展智能汽車實際道路測試。

  國家發改委就宏觀經濟運行情況舉行新聞發佈會。記者 李金磊 攝

  會上,有記者問,近日看到一些媒體報道稱,發改委正在制定國家智能汽車創新發展戰略,請您介紹一下有關情況。

  孟瑋稱,隨着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不斷深化,全球範圍內智能汽車發展勢頭迅猛,已成為產業發展的戰略方向,對增強我國綜合國力和產業競爭力,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孟瑋表示,近期,我委就加快我國智能汽車創新發展組織了專題研究。總的看,我國發展智能汽車具有良好的汽車產業基礎、先進的通信網絡技術和巨大的市場需求。目前,我委會同有關方面正在開展以下工作。

  一是強化頂層設計,制定總體戰略。我委已啓動國家智能汽車創新發展戰略起草工作,將明確未來一個時期我國智能汽車發展的戰略方向、發展目標、主要路徑、重點任務、保障措施,使其成為引領我國智能汽車發展的宏偉藍圖和行動綱領,並在戰略中提出近期行動計劃,確保戰略儘早啓動、有序實施。

  二是集中優勢資源,構建創新平台。在國家統籌指導下,以市場化運作模式,凝聚汽車製造骨幹企業、網絡通信領軍企業、電子信息龍頭企業、重點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金融機構和先進製造產業投資基金等多方力量,儘快組建能夠引領支撐智能汽車自主發展的市場主體,形成國家智能汽車創新發展平台。

  三是聚焦核心技術,加強科研攻關。加大支持力度,突破重點領域核心技術,包括智能汽車系統及部件、車載智能操作系統及計算平台、高精度地圖、北斗高精度定位、5G網絡及車載通訊、新一代人工智能、大數據雲控基礎平台、智能交通基礎設施和安全管理設施等,滿足高級別智能汽車應用要求。

  四是優化制度供給,完善法規標準。加快我國智能汽車領域立法進程,對輔助駕駛功能應用、智能汽車公共道路測試、自動駕駛系統與駕駛人的責任劃分、車輛保險管理等方面作出規範。在智能汽車軟硬件接口協議、零部件規格性能、整車系統結構和智能交通基礎設施等方面,加快建立我國自主技術標準體系。

  五是創造使用條件,推進測試應用。促進城市規劃建設與智能汽車協調發展,實施道路基礎設施信息化升級改造,加快建設智能交通系統。加快建立智能汽車測試方法和評價體系,選擇高速公路實際路段和特定園區,按規定條件開展智能汽車實際道路測試。支持具備條件的區域有序開展智能汽車示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