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浙江省紀委省監委網站獲悉,浙江省武義温泉旅遊度假區二級主任科員吳宗勝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武義縣紀委縣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吳宗勝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滑坡,紀法底線失守,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受禮、接受宴請;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違規借貸;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追求低級趣味、沉迷牌局;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工程、工程施工、工程入股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數額巨大;濫用職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情節特別嚴重。
吳宗勝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武義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武義縣委批准,決定給予吳宗勝開除黨籍處分;由武義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吳宗勝,男,漢族,1970年6月出生,大學學歷,中共黨員。曾任武義縣刑偵大隊副大隊長,桃溪派出所所長,王宅派出所所長,武義縣白洋街道黨工委委員、白洋派出所所長,武義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武義縣壺山街道黨工委副書記,武義縣茭道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浙江省武義温泉旅遊度假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浙江省武義温泉旅遊度假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浙江省武義温泉旅遊度假區二級主任科員。
來源:中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