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東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其實施細則,近期,樂東黎族自治縣紀委監委結合全縣作風整頓建設年活動部署和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自查從寬,被查從嚴”政策要求,強化警示震懾,做到寬嚴相濟、治病救人,着力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通報了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一、樂東縣公安局原保國派出所政治教導員吳興收受他人錢物等問題。

2016年7月至2017年9月,吳興在擔任縣公安局抱由派出所副所長期間,違反工作紀律,利用職務便利,對李某開設的賭場未進行查處,收受李某錢物共計1.2萬元。此外,吳興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行為。今年6月,吳興受到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

二、樂東縣公安局交管大隊高速公路巡邏中隊中隊長陳運衞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

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陳運衞在擔任縣公安局交管大隊黃流中隊中隊長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和月餅、香煙等禮品;違反廉潔紀律,在執法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錢物。今年5月,陳運衞受到誡勉。相關違紀違法款予以收繳。

三、樂東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尖峯中隊中隊長符少武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

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符少武在擔任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尖峯中隊中隊長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和月餅、香煙等禮品;違反廉潔紀律,在執法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錢物。今年5月,符少武受到誡勉。相關違紀違法款予以收繳。

四、樂東縣公安局特警大隊教導員林成文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

2017年9月至2018年7月,林成文在擔任縣公安局特警大隊教導員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和月餅、香煙等禮品;違反廉潔紀律,在執法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向他人索要好處費。今年5月,林成文受到誡勉。相關違紀違法款予以收繳。

五、樂東縣公安局志仲派出所民警李廷昌收受他人錢物問題。

2018年7月至2019年10月,李廷昌在擔任縣公安局保顯派出所教導員期間,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負責管理户籍工作的便利收受他人錢物。今年6月,李廷昌受到誡勉。相關違紀違法款予以收繳。

來源:海南廣播電視總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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