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男子咬斷警察手指,被判監禁5年半

香港大學畢業生杜啓華因在前年“修例風波”期間襲警及咬斷一名警長手指,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禁5年半。

24歲的杜啓華被控於2019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一期擾亂公眾秩序、襲擊警員葉卓軒、對時任高級警司樑子健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以及有意圖而傷害警長梁啓業,其中梁啓業的右手無名指被咬斷。

法官認為,被告當日明顯有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攻擊及辱罵警方的意圖,故就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判其監禁7個月。

法官指出,兩名受襲警員案發時均是在正當執行職務,且在案發前,兩名警員與被告均無身體接觸及衝突,被告只是因為對方是警員而施襲,故就襲警及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分別判被告監禁兩個半月及16個月。

至於蓄意傷人罪,法官認為,被告雖然是趁梁啓業手指進入其口內時咬住,並非主動咬斷,但行為十分兇殘,對梁啓業造成極大傷害,較同類案件情況嚴重。故就此罪,判處被告4年5個月監禁。

因判刑需考慮到懲罰犯案者、阻嚇後來者、撫平受害人和家人所受的傷害,以及被告更新改過的需要,法庭最終判其監禁5年半。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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