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督察組“暗訪車”都被盯梢跟蹤,當地政府部門究竟怕什麼?

據《中國環境報》披露,最近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某地下沉督察伊始,“暗訪車”就被泄露了車牌,督察人員彷彿被裝了GPS,行蹤都被當地相關部門負責人掌握。

下沉督察“暗訪”的目的,就是針對重點問題地區和重點問題線索,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彙報、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層、直達現場,獲得真實情況和有效信息,發現現實問題。然而,車牌被泄露之後,督察組就被無數雙眼睛“盯梢”了——“如有企業人員看到‘京PXXXX’這個車牌號要注意,這是中央(第五)督察組的暗訪車,一定及時在企業羣裏通知。”於是,暗訪變成了明察,被檢查對象有準備、有應對,“見招拆招”對付督察組,使督察工作陷於被動。

如果泄露車牌、盯梢車輛、跟蹤督察組行蹤是違規違法企業所為,或許尚可理解。畢竟這些企業違規違法在前,一些違法分子很容易產生逃避檢查、抗拒執法的僥倖心理。但令人費解的是,這些行為竟然還有當地有關部門參與。暗訪組一到“暗訪現場”,相關的基層部門負責人立即“從天而降”,表面上是熱情歡迎、配合檢查,暗地裏卻是干擾阻撓督察工作。

這起事件並非孤例。2018年11月,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某地的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時候,一位基層政府領導竟然對督察組現場檢查的情況進行“直播”,為當地企業通風報信,還實時指使環保違法企業製造假現場、假合同來應對督察。一些本身就肩負監管職責,應該對環保違規違法企業進行查處整治的基層政府部門,竟然走到了執法的對立面,甚至充當起違規違法企業的保護傘,這種嚴重的問題應該引起警惕。

“貓鼠一家”確實是咄咄怪事,但其實背後的原因並不複雜。一些基層政府奉行畸形政績觀,片面追求GDP。企業只要能創造GDP,能提供就業、上繳税費,那就不問香臭美醜,“拾得籃中就是菜”。一些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的“三高”企業,也因為經濟效益而“一俊遮百醜”,得到地方政府部門的網開一面,甚至青眼相加。

在畸形政績觀的指導下,一方面環保違規違法企業與地方政府實現利益捆綁——企業的違法行為不受查處,“帶病”生產經營、發展壯大,政府則從中獲得GDP、就業和税費等“政績”;另一方面形成了責任捆綁——企業的環保違規違法行為一旦東窗事發,被上級部門發現查處,那麼基層政府有關部門失察、失職甚至瀆職的責任也在所難逃。更不用説,環保違法本身就是腐敗高發領域,查處環保違法行為很容易“拔出蘿蔔帶出泥”,牽出監管部門和有關人員的腐敗行為。所以面對中央督察組的下沉督察,一些地方的基層政府部門顯得比誰都着急:一怕查處違法企業有損地方GDP等政績,二怕由此追究相關基層部門的監管責任,三怕牽出“案中案”,暴露一些監管部門工作人員的腐敗行為。種種顧慮之下,“貓給老鼠打掩護”就一點都不費解了。

基層政府的政績觀和行為取向,深受幹部考核指標體系和獎懲機制的影響。如果環境保護的指標,也像GDP、就業和税費等“硬指標”一樣“硬”,相信基層政府的行為取向就會大為改觀,不會為了片面追求GDP而放任環境污染,不會為了短期政績而犧牲子孫後代的生存發展機會,更不會縱容、包庇甚至鼓勵環保違規違法企業做大做強。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為應對氣候變化,我國已經提出了“二氧化碳排放力爭於2030年前達到峯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等莊嚴的目標承諾。這一系列科學論斷和頂層設計,都應該儘快落實到基層政府的施政理念和實際治理行動中來。除了政策宣傳和思想教育之外,針對基層幹部的考核體系和獎懲機制都應該加大環保績效的權重,使基層政府部門成為“生態環境的保護傘”,而不是“環境污染違法行為的保護傘”。

欄目主編:封壽炎 文字編輯:封壽炎 題圖來源:上觀圖編 圖片編輯:雍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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