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養老金實行的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機制,正常情況下如果大家繳費基數一樣,那麼繳費20年時間一般要比繳費15年時間獲得的養老金更多一些。
當然除養老金的多少除了跟繳費基數、繳費年限有關之外,還跟大家的年齡、所在的城市有很大的關係。
我們先來看一下同等條件下繳費15年和繳費20年有什麼區別。
如果大家所在的城市一樣,工作性質一樣,繳費基數一樣,那麼20年繳費時間肯定會比15年繳費時間能夠領取的退休金更多一些。
我們假設有兩個人A和B,這兩個人都是深圳普通企業職工,月平均繳費基數都是8000塊錢,繳費指數是1,其中A繳費15年累計個人養老金賬户餘額達到115200元;B繳費20年累計個人養老金賬户餘額達到153600元。
假如這兩個人都是在2020年辦理退休手續,年齡都是60週歲,參考2019年深圳社會平均工資10646元計算,那麼A每個月可以領取到的退休金大概是:115200÷139=828.77(個人養老金)+10646×1%×15=1596.9(統籌養老金)+300(調節金)+15×4=60(工齡補貼)+18.05×15=270.75(地方補助)=3056.42元。
B每個月可以領取到的退休金大概是:153600÷139=1105(個人養老金)+10646×1%×20=2129.2(統籌養老金)+300(調節金)+20×4=80(工齡補貼)+18.05×20=361(地方補助)=3975.2元。
相當於B交了5年養老保險,然後每個月可以多領918元左右,每年差不多可以多領1.1萬元,假如這兩個老人都可以領30年時間,那麼B累計多領的養老金至少達到35萬以上(考慮養老金上調因素)。
由此可見,假如大家的基本條件一樣,也就是所在城市一樣,繳費基數一樣,那麼繳費20年能夠領取的退休金明顯要比15年高出不少。
當然具體繳費20年養老金是否會比15年更多,要看實際情況。
上面我們所列舉的這兩個例子是針對同等條件下進行對比,但假如A和B繳費基數不一樣,所在城市不一樣,那他們的養老金就不一定跟年限有關了。
比如A和B都是在深圳,其中A交了15年B交了20年,但是A繳費基數達到一個月1.5萬,繳費指數是1.5,那麼即便A只交了15年時間,他每個月可以領到的養老金為:216000÷139=1554(個人養老金)+10646×1.25×1%×15=1996(統籌養老金)+300(調節金)+20×15=60(工齡補貼)+18.05×15=270.5(地方補助)=4180元,這個養老金要比B多出200塊錢以上。
另外假如 B不是在深圳,而是在一個小地方,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只有4000塊錢,對應的地方對養老保險的補助也比較少,那麼B即便交了20年養老保險,他每個月能夠領取的退休金估計也就2500塊錢左右,這個養老金要比同等條件下只交15年養老保險在深圳退休的職工少500元左右。
由此可見,具體交15年養老保險和20年養老保險,養老金會有多大的差距?這要看具體情況,因為不同人的繳費基數不一樣,所在地城市工資水平不一樣,就決定了他們的退休工資跟繳費年限並沒有必然的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