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 據中國駐坦桑尼亞大使館消息,為減少疫情跨境傳播,自2020年11月7日起(含11月7日),從坦桑尼亞出發,搭乘航班赴華的中、外籍乘客,須憑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血清特異性IgM抗體(簡稱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簡稱雙陰性證明),申領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現就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檢測要求
對自坦桑尼亞出發,經第三國中轉乘機赴華人員,須在坦桑尼亞進行第一次核酸檢測和血清IgM抗體檢測,在中轉國(赴華直飛航班起飛國)進行第二次核酸檢測和血清IgM抗體檢測,並分別向駐坦桑尼亞和中轉國(赴華直飛航班起飛國)使領館申領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
第一次檢測在坦桑尼亞進行,並於登機前48小時內完成採樣、檢測,獲得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
第二次檢測在中轉國(赴華直飛航班起飛國)進行,並於中轉登機前48小時內完成採樣、檢測,獲得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
目前坦桑尼亞大陸和桑給巴爾島境內均沒有可提供IgM抗體檢測的衞生醫療機構。我館正積極協調在坦進行抗體檢測相關事宜,有關進展將盡快另行通知。
二、中國公民申領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
中國公民在坦桑尼亞獲得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後,應立即通過防疫健康碼國際版小程序,申報個人情況並拍照上傳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經中國駐坦桑尼亞使領館複核通過後,可獲得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在中轉國家第二次獲得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後,應再次向中國駐中轉國家使領館申請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
自坦桑尼亞執飛赴華航班的航空公司將在坦桑尼亞和中轉國家乘客登機前,憑中國駐相關國家使領館核發的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驗放乘客。請在健康碼有效期內乘機,並在乘機時配合航空公司查驗。
三、外國公民辦理健康狀況聲明書
外國公民應在獲得核酸檢測和血清IgM抗體檢測均為陰性的證明後,將有效護照資料頁、檢測陰性證明和申請人已簽字的健康狀況聲明書掃描件發送至中國駐坦桑尼亞使領館指定的電子郵箱(詳見後附信息)。中國駐坦桑尼亞使領館審核通過後,以電子郵件方式將健康狀況聲明書掃描件發還申請人,由申請人自行打印隨身攜帶。外國公民在中轉國家第二次獲得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後,應再次向中國駐中轉國家使領館申請健康狀況聲明書。
自坦桑尼亞執飛赴華航班的航空公司將在坦桑尼亞和中轉國家乘客登機前,憑中國駐相關國家使領館核發的健康狀況聲明書驗放乘客。請在健康狀況聲明書有效期內乘機,並在乘機時配合航空公司查驗。
(一)中國駐坦桑尼亞使館電子郵箱地址:
(二) 中國駐桑給巴爾總領館電子郵箱地址:
中國駐中轉國家使領館郵箱等信息請查詢駐中轉國使領館網站、微信公眾號,或徑詢駐中轉國使領館。
四、特別提醒
(一)請擬搭乘航班赴華人員認真閲讀本通知並遵照執行。如您無法按要求獲得核酸檢測和血清IgM抗體檢測結果均為陰性的證明,乘機前未能持有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説明您暫不符合乘機條件,需重新合理安排或調整行程。
(二)請謹慎選擇中轉乘機赴華路線,提前認真瞭解擬中轉國家入境規定,以及中轉地涉及核酸和血清IgM抗體檢測的相關要求。如中轉機場不具備快速檢測能力,請提前辦妥赴中轉國簽證以便入境後做好二次檢測。避免在中轉地無法入境或檢測、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不符合要求等情況,造成在中轉地乘機受阻、滯留等後果,增加疫情感染風險。
駐坦桑尼亞使館提醒乘客務必如實申報個人信息,提供真實、有效的核酸檢測以及血清IgM抗體檢測報告。如發現故意隱瞞病情、塗改偽造核酸檢測報告以及血清IgM抗體檢測報告情況,將依法嚴肅追究有關人員法律責任。
編輯 賈聰聰
來源:中國駐坦桑尼亞大使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