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駐日本、巴基斯坦、菲律賓、以色列、泰國等國大使館15日均發佈通知稱,為有序恢復中外人員往來,自2021年3月15日起,中方對已接種中國生產的新冠肺炎疫苗,並持疫苗接種證明材料的外籍人員提供來華簽證便利。
通知同時指出,中方關於搭乘航班赴華人員須憑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及血清抗體檢測雙陰性證明乘機的要求不變,有關人員入境後應遵守中方關於隔離觀察的相關規定。中方願與其他國家積極開展接種疫苗互認工作。
類似通知最早由中國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12日發佈。各使館的具體措施不盡相同,但所稱的簽證便利主要是指,赴華從事各領域必要復工復產活動的人員及其家屬,可按照疫情前要求準備材料並遞交申請;適度擴大因“緊急人道主義需要”來華人員簽證審發範圍。
中國駐巴基斯坦大使館的通知同時指出,沒有接種中國疫苗的申請人仍按疫情期間使館有關簽證的通知提交材料。香港《南華早報》15日稱,按照新規則,接種中國疫苗的外國簽證申請人不用再提供邀請函。西方媒體將其解讀為中國“疫苗外交”的一部分。彭博社15日稱,在與西方疫苗的競爭中,中國一直在全球範圍內推廣自己生產的疫苗。中國外交部官員本月表示,中國已經並正在無償向69個有急需的發展中國家提供疫苗援助,同時向43個國家出口疫苗。60多個國家授權使用中國疫苗。“中國是否會考慮接受世衞組織批准的輝瑞、阿斯利康和強生疫苗?中國未來是否也會為接種世衞組織認可的疫苗的人提供簽證便利?”針對這一問題,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15日表示,有關疫苗企業應該向中方有關部門提出申請。中方有關部門會依法合規地作出決定。
來源:環球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