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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10月28日電 (記者張璁)最高人民檢察院10月28日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全面履行檢察職能依法服務和保障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意見》(下稱《意見》),就檢察機關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努力為自貿試驗區建設提供優質高效的法治服務和保障提出了15條具體舉措。
《意見》要求,樹立依法平等保護理念,注重對自貿試驗區各類市場主體的司法保護。對各類市場主體堅持訴訟地位和訴訟權利平等、法律適用和法律責任平等、法律保護和法律服務平等,統一司法尺度和司法標準,依法保護企業產權和從業人員合法權益,促進自貿試驗區各類企業共生共贏。
《意見》強調,樹立寬容謙抑理念,嚴格司法辦案標準。正確把握依法懲治犯罪與全力支持改革的辯證關係,注意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執行和利用國家政策謀發展中的偏差與鑽改革空子實施犯罪等界限,堅決防止把一般違法違紀、工作失誤甚至改革創新視為犯罪,支持改革、寬容失誤,保護制度創新的積極性,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依法加大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力度,提高辦理新類型案件的精準度。
同時《意見》還要求,樹立服務保障理念,改進辦案方式。堅持打擊犯罪與依法幫助企業挽回和減少經濟損失並重,慎重使用拘留、逮捕和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注意顧及企業關切,主動聽取工商聯及企業界人士對檢察工作的意見建議,接受社會監督,努力實現司法辦案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 人民日報 》( 2020年10月29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