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要求公務員4周內簽署宣誓

【港府要求公務員4周內簽署宣誓 】自去年6月底以來,香港國安法的威力不僅表現在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被捕方面,也體現在公務員宣誓制度的完善上。 去年12月17日,港府12名副局長和14名政治助理在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見證下,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今年1月15日,公務員事務局又向各政策局及部門發出通告稱,去年7月1日之前受聘的公務員須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和對特區政府負責;如果4周內沒有交回已簽妥的聲明或宣誓,局方會考慮終止有關公務員的聘用。受聘擔任高級職位(如部門首長)的公務員須宣誓。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17日表示,公務員是特區政府管治團隊的重要組成部分,絕對有責任擁護《基本法》和落實“一國兩制”;他們宣誓或簽署聲明不單是短短誓詞或一紙文書,實則具有重大標誌意義。 據瞭解,至今共有超過4000名自2020年7月1日起加入特區政府的公務員簽署聲明。16日晚,“修例風波”期間成立的所謂“新公務員工會”在社交媒體宣佈解散。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恆鑌認為,“新公務員工會“的解散是受香港國安法的震懾,該會一直胡作非為,未能清晰表示效忠特區政府,現在突然宣佈解散是企圖逃避承擔責任。香港政協青年聯會常務副主席、公民力量成員陳志豪表示,“新公務員工會”解散顯示特區政府撥亂反正的工作有效。公民力量發言人林宇星直言,簽署聲明或宣誓只是第一步,特區政府一定要徹底調查內部是否有違反香港國安法、帶頭反政府者,保障公務員的忠誠度。

港府要求公務員4周內簽署宣誓

來源:環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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