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進一步增強對傳染病的醫療保障能力,現就慢性病毒性肝炎等納入門診慢性病管理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將慢性病毒性肝炎、布魯氏菌病、艾滋病納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管理。
二、將肺結核由門診慢性病管理調整為門診特殊疾病管理,並參照住院管理和支付。
三、各統籌地區要認真測算,合理確定門診慢性病起付標準、報銷比例、最高支付限額,參保人員使用的統籌基金計入本人基本醫保住院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各統籌地區要在9月底前制定出台相關政策,確保2022年1月1日起執行,並在政策出台15日內報省醫療保障局備案。
來源:冰城新聞、龍視新聞聯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