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異地就醫類
1.1什麼是異地就醫聯網結算?
答:異地就醫聯網結算是指參保人到參保市以外地區(含省內其他各市及外省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持醫保卡(或醫保電子憑證)實現聯網結算,無需個人墊付費用後再回參保地報銷的情形。
1.2哪些異地就醫費用可以聯網結算?
答:異地就醫聯網結算包括3部分:住院費用、普通門診費用及門診慢特病費用。
1.3異地就醫人員如何分類?
答:山東省異地就醫人員整合簡化為兩類:“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和“臨時外出就醫人員”。
(1)將原來的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常駐異地工作人員、長期異地居住人員、外出務工農民、外來就業創業人員,統一整合簡化為“異地長期居住人員”。異地長期居住人員一般指在異地居住、生活或者工作6個月以上的人員。
(2)將轉診轉院人員,自行外出就醫人員,因出差、探親、旅遊等臨時在外就醫人員,統一簡化整合為“臨時外出就醫人員”。
1.4如何辦理異地就醫備案?
答:(1)掌上辦理:參保人可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異地備案-異地就醫備案申請”自助辦理備案(僅限跨省異地就醫),省內異地就醫可通過支付寶或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魯醫保”辦理,辦理進度、是否審核通過可以通過“魯醫保”、“國家醫保服務平台”查詢。
(2)現場辦理:通過各級醫保政務服務大廳窗口辦理。
1.5異地就醫備案後如何變更?
答:辦理了異地備案後需要變更備案的: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辦理的長期異地就醫備案滿6個月以上後需要變更備案,您可以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備案記錄查詢-自助備案-取消備案,再重新辦理新備案即可。通過其他途徑辦理的,可以通過魯醫保中的備案查詢功能進行終止或修改備案,或者通過醫保經辦大廳窗口辦理。
1.6省內跨市“臨時外出就醫人員”是否已取消備案?
答:是的。自2022年1月1日起,省內跨市“臨時外出就醫人員”住院、普通門診、門診慢特病就醫一律取消備案手續,就醫費用直接聯網結算。降低臨時外出就醫首先自付比例。“臨時外出就醫人員”省內跨市、跨省住院醫療費用首先自付比例,由原來各市規定的不超過40%,統一調減為不超過10%;普通門診、門診慢特病省內跨市、跨省就醫首先自付比例不超過10%。
1.7若辦理了“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備案,又需要返回參保地就醫的如何辦理?
答:(1)辦理了“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備案超過6個月需變更長期異地就醫地的,可以隨時申請終止原長期異地就醫備案轉回參保地,也可根據實際就醫需求重新辦理異地就醫備案。
(2)辦理了“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備案後,備案未滿6個月確需回參保地就醫的,按以下原則處理:通過提交備案就醫地户籍證明、居住證或單位工作證明等材料,申請將長期異地就醫備案變更回參保地的,享受與參保地同等的醫保待遇;未提供上述有關證明材料,單純採用個人承諾方式備案的,在參保地就醫按“臨時外出就醫人員”醫保待遇政策執行。
(3)需到備案的長期居住地以外(且非參保地)就醫,按“臨時外出就醫人員”醫保待遇政策執行,在山東省內就醫無需辦理備案手續,在外省就醫需要辦理臨時外出就醫備案。
1.8異地就醫自助備案方式的特點和優勢有哪些?
答:(1)無需上傳任何證明材料。按照“免證明材料、免經辦審核、即時開通、即時享受”的原則,全面取消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和跨省臨時外出就醫人員辦理異地就醫備案證明材料,推行告知承諾制,自助開通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服務,且省內臨時外出就醫無需辦理備案,直接聯網結算。
(2)無需經辦機構審核,即時生效。參保人提交備案申請後,備案無需經辦機構工作人員進行審核,系統自動判斷是否本統籌區參保人,備案即時生效。
(3)隨時隨地申請,不受限制。異地就醫自助備案的渠道有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和“魯醫保”小程序,自助備案不受時間、地點限制,參保人只要有部手機在手,有網絡有流量,即可隨時隨地自行申請異地就醫備案,備案界面清晰,備案信息極簡,整個備案按提示操作4步即可完成,整個備案不用一分鐘,備案提交後即時生效。
(4)變更備案同步實現自助辦理。參保人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辦理的長期異地就醫備案滿6個月以上後需要變更備案的,可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魯醫保”辦理。自助備案的辦理進度、是否審核通過,參保人可以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魯醫保”小程序查詢。
(5)擴寬了自助備案服務範圍。自助備案不僅能為自己備案,還可以為他人備案。通過添加綁定家庭成員,即可實現為他人備案,操作步驟和為本人備案基本一致。
1.9參保人異地就醫在哪些醫院可以聯網結算?
答:目前,參保人住院和普通門診可以在全國開通異地聯網結算的所有定點醫療機構實現直接結算。開通異地就醫聯網結算定點醫療機構的具體名單可以從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或者微信小程序中查詢。
1.10異地就醫聯網結算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答:異地就醫聯網結算須經過先備案、選定點、持卡(碼)就醫三個步驟。目前,我省已簡化了異地就醫手續,全面取消了省內異地臨時外出就醫人員的備案手續,取消了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等級和家數的限制,參保人就醫時持醫保卡(醫保電子憑證)直接聯網結算。其中:跨省異地就醫不管是長期異地居住人員還是臨時外出就醫人員都需要先備案;省內異地就醫的,長期異地居住人員需要先備案,省內跨市臨時外出就醫人員無需再備案。異地就醫時需持醫保卡(醫保電子憑證)聯網直接結算。
1.11異地就醫聯網結算享受哪些待遇?
答:(1)“異地長期居住人員”辦理備案後在長期居住地就醫,一次備案長期有效,享受與參保地就醫相同的醫保報銷比例;在備案的長期居住地以外就醫,按臨時外出就醫政策執行。
(2)降低臨時外出就醫首先自付比例。參保人員臨時外出就醫發生的符合政策規定的醫療費用,個人首先負擔比例統一為10%,剩餘部分按在我市同級別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治療的政策報銷。
(3)調整門診統籌(含普通門診和門診慢特病)異地就醫政策。凡建立職工、居民門診統籌政策的市,參保人員省內跨市、跨省異地就醫不受簽約基層醫療機構範圍和等級限制,均可享受門診統籌待遇並實現聯網結算,異地報銷金額與本地報銷金額合併計算,不超過當年度門診統籌報銷額度。
(4)取消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家數限制。異地就醫直接備案到就醫地,不再備案到具體醫療機構,參保人可在備案的就醫地所有聯網的普通門診和住院定點醫療機構中自主選擇就醫,並實現直接結算;取消參保人門診慢特病省內跨市異地就醫定點醫療機構家數限制,門診慢特病跨省聯網結算備案的定點醫療機構家數也不受限制。
1.12異地就醫人員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參保人員需持醫保卡、醫保電子憑證就醫。參保人員跨省及省內跨市異地就醫時,應在就醫地的異地就醫聯網定點醫療機構主動表明參保身份,出示醫保電子憑證或社保卡等有效憑證。
1.13無法聯網結算的異地就醫費用應該如何報銷?
答:參保人在已實現異地就醫聯網結算的地區就醫的,應當持卡(碼)聯網結算,原則上不再接收醫療費用零星結算申請。但是因門診急診、門診慢特病及因急診在異地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或者因客觀原因無法聯網結算的,可向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申請零星報銷。
二、參保登記類
2.1新參保人員如何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
答:户口所在地居民持身份證或户口本,非户口所在地居民持身份證、居住證,到户口所在地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醫保經辦窗口辦理,也可通過微信、支付寶“威海醫保“小程序線上辦理。由於醫療保險費目前我省採取“醫保核定,税務徵收”模式,居民在醫保部門辦理完畢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業務後,在集中繳費期內通過税務部門提供的線上或線下繳費渠道完成繳費的,自次年1月1日起即可正常享受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2.2續保人員如何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
答:之前年度已在醫保部門辦理過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的居民,可在集中繳費期內直接通過税務部門提供的線上或線下繳費渠道完成繳費,自次年1月1日起即可正常享受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2.3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每年的集中繳費期是什麼時間?
答:根據《山東省醫療保障局 山東省財政廳 國家税務總局山東省税務局關於進一步規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與待遇支付有關問題的通知》(魯醫保發〔2021〕54號)要求,自2022年起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繳費期統一為每年的9-12月份。
三、居民參保及新生兒參保待遇政策類
3.1居民參保待遇政策有哪些?
答:根據《山東省醫療保障局 山東省財政廳 國家税務總局山東省税務局關於進一步規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與待遇支付有關問題的通知》(魯醫保發〔2021〕54號)要求,居民在集中繳費期按時繳納保險費的,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次年1月1日後繳費的,居民繳納個人繳費部分後,設置3個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即需繳費滿3個月後方可享受基本醫保待遇。省內各市現行政策與此規定不一致的,可延期一年執行。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低收入人口和返貧致貧人口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設置待遇享受等待期。
3.2新生兒參保待遇政策有哪些?
答:根據《山東省醫療保障局 山東省財政廳 國家税務總局山東省税務局關於進一步規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與待遇支付有關問題的通知》(魯醫保發〔2021〕54號)要求,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手續並繳費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超過6個月的,自繳費的次月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超過12個月的,按普通居民繳費及享受待遇相應政策規定執行。
四、醫保待遇結算類
4.1參保人在本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如何辦理醫保報銷?
答:參保人蔘加醫療保險後,在正常享受待遇期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持醫保卡(或醫保電子憑證)進行刷卡(碼)即時結算。其中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範圍的醫療費用,按照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由醫保經辦機構按協議約定直接向醫療機構撥付費用,不需要參保人墊付。個人負擔部分由參保人通過個人賬户或現金支付。
4.2居民醫保和職工醫保住院報銷待遇有什麼區別?
答:職工醫療保險和居民醫療保險在參保和籌資上有差別,職工醫療保險年人均繳費幾千元,居民醫療保險年人均繳費只有幾百元,報銷待遇也相應不同。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起付標準為一級醫院400元,二級醫院700元,三級醫院900元,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參保人員第一、二次住院設起付標準,從第三次住院起不設起付標準。(住院醫療待遇情況詳見下表)
在職職工及退休職工住院醫療待遇情況
注:退休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的起付標準和年度支付限額與在職職工相同,超過起付標準的部分,個人負擔比例為在職職工的一半。
居民醫療保險: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起付標準為一級醫院300元,二級醫院500元,三級醫院800元,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參保人員第一、二次住院設起付標準,從第三次住院起不設起付標準。(住院醫療待遇情況詳見下表)
居民醫療保險住院醫療待遇情況
4.3什麼是“起付線”“封頂線”?
答:起付線指的是醫保基金的起付標準。參保人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範圍內的醫療費用,自己要先承擔起付標準以下的費用,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再由醫保基金按規定、按比例報銷。根據地區、醫療機構、門診或住院等情況的不同,起付標準也各不相同,從幾百元到一千多元不等。一般按自然年度計算。
封頂線指的是醫保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也就是參保人在一個年度內累計能從醫保基金獲得的最高報銷金額。封頂線以外的醫療費用,參保人可以通過參加補充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商業醫療保險等辦法解決。
4.4醫保藥品目錄中的“甲”“乙”類藥品,有什麼區別?
答:根據國家醫保局有關規定,基本醫保藥品目錄分為甲類藥品和乙類藥品。甲類藥品是臨牀治療必須、使用廣泛、療效好,同類藥品中價格低的藥品。參保人使用這類藥品時,藥品費用可以全額納入醫保報銷範圍,按照醫保規定比例報銷。乙類藥品是可供臨牀治療選擇使用、療效好,同類藥品中比甲類藥品價格高的藥品。參保人使用這類藥品時,藥品費用要按比例個人先承擔一部分,餘下的藥品費用再納入醫保報銷範圍,按規定比例報銷。簡單來説,甲類藥品醫保可以報銷的錢=藥品費用乘以醫保報銷比例,乙類藥品可以報銷的錢=(藥品費用-個人首先自負部分費用)後乘以報銷比例。
4.5醫保報銷對住院天數是否有限制?
答:住院天數是醫療機構根據患者病情及醫院管理規定來確定的,醫保部門不干涉臨牀診療行為,沒有相應規定。
4.6是否可以將醫保卡借給他人享受醫保報銷待遇?
答:不可以。醫保卡或者醫保電子憑證,只能本人就醫使用。拿別人的醫保卡或者醫保電子憑證,去就醫報銷是欺詐騙保行為。一經發現,醫保部門可按當地相關規定進行處理。一般來説,將追回醫保基金,並將參保人納入失信人員黑名單,影響參保人下一步享受醫保待遇,情節嚴重的還將移交司法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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