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馨故事 | 熱心助人卻令愛犬死於非命,“三所聯動”還好心人一份暖心

出於好心將擋路的自行車挪開,自己愛犬卻命喪車輪之下,徐阿姨的委屈誰來安撫?箇中損失又由誰來承擔?虹口公安分局通過“三所聯動”糾紛調處機制,讓好心人不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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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説:現場視頻監控。警方供圖(下同)

去年10月30日,家住恆業路一小區的徐阿姨抱着“豆豆”下樓玩耍。“豆豆”是條泰迪犬,徐阿姨養了將近5年,幾乎每天都會抱着下樓在小區散步。

這天途中,徐阿姨發現路中央停着一輛無主的兒童自行車,堵住了居民羅女士駕車通行。熱心的徐阿姨放下“豆豆”,上前將自行車挪到路邊,沒想到耳邊卻傳來了“豆豆”的慘叫聲。循聲望去,只見豆豆已壓在羅女士車輪下,吠叫了幾下便沒有了聲音。徐阿姨心痛不已,抱着“豆豆”趕往寵物醫院,但花了將近6000元還是沒有救回這條小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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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説:碾壓後找車主理論

熱心幫助他人,卻讓愛犬丟了性命,徐阿姨懊惱不已。她責怪羅女士開車太莽撞,要求賠償救治愛犬的醫療費用和精神損失費。羅女士則認為,遛狗牽繩有明文規定,事故是因徐阿姨未給愛犬牽狗繩導致,自己壓死一條生命已是十分晦氣,要是還留下什麼故障隱患,自己的權益誰來維護?

一邊講的是情理,一邊談的是法條,雙方就賠償一事多次商談未果,吵到了居委。社區民警楊建春得知情況後介入調解。

經過多方瞭解和實地走訪,楊建春還原了事件原委。原來,路中央停放的兒童自行車是居民郭女士借給小區裏孩子玩的,孩子玩耍後未將自行車停好,堵塞了小區通道。許多鄰居也證明,雖然徐阿姨沒有牽狗繩,但每次下樓都是全程抱着愛犬,從未讓其落過地。

為了讓這起矛盾在法和情的融合下得到最優解,楊警官決定引入“三所聯動”糾紛調處機制,在恆業居委的“虹馨·三所聯動”調解室,請來司法所調解員、簽約律師共同普法,推動糾紛調解,同時把自行車主郭女士一併請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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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説:“虹馨·三所聯動”調解室

起初,駕駛員羅女士搬出《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表示未牽狗繩是事故主因,徐阿姨要為愛犬的死承擔責任。徐阿姨聽完,委屈的淚水就落了下來。律師和人民調解員認可羅女士説法的同時,也闡述了《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定:有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很顯然,徐阿姨的善舉中,駕駛員羅女士和自行車主郭女士都是受益人,對於徐阿姨的損失,適當補償合情合法。

聽完律師解釋,自行車主郭女士首先表態,將支付2000元作為補償,既為了安撫徐阿姨喪犬之痛,也對其善舉表示支持。駕駛員羅女士也不再固執己見,態度逐漸軟化後表示願意補償徐阿姨1400元。

對於這個結果,徐阿姨也釋懷道:“我並不是在乎錢,也明白‘豆豆’已經回不來了,只是做了好事還得不到一句‘謝謝’讓我心裏實在委屈。多虧了你們的調解,讓我繼續相信,予人玫瑰手有餘香。”

新民晚報記者 潘高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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