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赴華乘客自9月14日起需提交核酸檢測證明

  據中國駐緬甸大使館消息,緬甸赴華的中、外籍乘客自9月14日零時起,需提交登機前3天內完成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例如,搭乘赴華航班的起飛日期是10月10日,則應提供出具日期為10月7日至10日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並憑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申領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中國籍乘客)或健康狀況聲明書(外國籍乘客)登機。航空公司在乘客登機前予以查驗。

  中國公民可以通過訂票代理或直接聯繫航空公司領取行程單和使領館證明信。

  外國公民聯繫航空公司領取行程單,並在申請簽證時向駐緬使領館一併申請證明信。(總枱記者 王悦舟)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255 字。

轉載請註明: 緬甸赴華乘客自9月14日起需提交核酸檢測證明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