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收到公民、組織5000多件審查建議

來源:新華網

新華社北京1月21日電(記者陳菲、劉碩)20日提請審議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關於2020年備案審查工作情況的報告顯示,2020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收到公民、組織提出的審查建議5146件,其中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查範圍的有3378件。據介紹,這些審查建議涉及勞動權利、社會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拆遷補償、訴訟權利、婦女權利等諸多方面。

公民、組織認為法規規定“不合法”並提出審查建議後,這些審查建議得到了怎樣的處理?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法規備案審查室主任梁鷹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收到的每一條審查建議都會被詳細登記,並逐一開展研究。“針對同一問題提出的審查建議,我們會把它歸類統一處理。對已經研究過的問題,也會予以歸類。對於需要進一步研究的,一般首先會向制定機關發函,請制定機關説明情況,接着向相關的部門徵求意見。”

梁鷹介紹,上述程序之後,還要徵求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業務室和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的意見,在各方面意見基礎上開展審查研究,形成研究報告上報,向制定機關反饋批准的研究意見,同時向審查建議人反饋審查處理結果。

“研究過程中出現意見不一致時,我們會跟制定機關溝通,召開座談會,請地方人大常委會同志、相關專家、審查建議人等一起座談,凝聚共識。”梁鷹説,從收到登記到審查研究結束,一般需要兩三個月或更長時間,審查結果會通過媒體或印發案例選編等方式公開。

如何達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的要求?梁鷹表示,當前備案審查工作更加制度化、規範化,並且藉助信息技術手段實現法規、司法解釋電子備案,審查工作平台上線運行,公民、組織可以在線提交審查建議,審查研究工作全過程、各環節都可以做到電子化。同時,法工委還會向制定機關提出糾正時間表,跟蹤督促一直到有問題的規範性文件修改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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