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趙立堅:《印第安人法》是加拿大原住民苦難史的見證

由 欽慶敏 發佈於 綜合

  中國青年報客户端北京7月16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見習記者 胡文利)一個多月以來,加拿大多所天主教寄宿學校舊址陸續發現1100多具原住民兒童的遺骸。在今天的中國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向發言人趙立堅提問:有媒體報道説,加拿大1876年出台、幾經修改後仍然生效的《印第安人法》,事實上構成了加拿大政府對原住民進行“合法”掠奪與迫害的法律基礎。中方對此有何評論?趙立堅在回應中表示,《印第安人法》是幾個世紀以來加拿大原住民苦難史的見證。

  趙立堅説:“一錘又一錘。最近加拿大連續發現大量原住民兒童遺骸和無名墳墓讓人震驚,但這揭開的可能只是加拿大種族主義問題的冰山一角。”

  趙立堅表示,《印第安人法》是幾個世紀以來加拿大原住民苦難史的見證。根據該法1894年修訂版的規定,7至16歲的原住民兒童必須在所謂“寄宿學校”接受所謂“義務教育”,他們被剪去長髮,被禁止使用自己的語言、奉行自己的文化。據不完全統計,從19世紀末到20世紀末,加拿大政府強制將至少15萬名原住民兒童送入所謂“寄宿學校”。加拿大真相與和解委員會指出,加拿大政府的目的,是為殖民者掠奪原住民的土地和資源,並對他們實施“文化種族滅絕”。

  趙立堅指出,《印第安人法》還剝奪了加拿大原住民的生存和發展空間。該法規定,加拿大政府有權以修建鐵路、電網和公路等公共設施為由,在未經原住民同意、也不提供補償的情況下徵用原住民保留地。保留地的礦產、沿海水域和濕地等資源不歸原住民所有,根本無法為原住民提供足夠的生存資源。許多原住民不得不放棄作為印第安人的身份和權利,離開家園到城市謀生,在主流社會的排擠和同化中淪為城市邊緣人。

  “有加拿大學者指出,《印第安人法》由占主導地位的殖民者制定,是加拿大政府單方面強加於原住民的不平等條款。”趙立堅説,“加拿大政府應該捫心自問,加方對原住民的壓迫和掠奪何時才能根除?加方何時還原住民一個公道,何時給歷史、給世界一個負責任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