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剛獲刑15年

據人民日報客户端消息,2021年2月5日上午,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原黨組成員、書記處書記、常委陳剛受賄案,對被告人陳剛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百萬元;對陳剛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陳剛獲刑15年

經審理查明:2003年至2018年,被告人陳剛利用擔任北京市規劃委員會主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中共北京市委常委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書記處書記、常委等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企業在建設工程項目用地性質變更、規劃指標調整、項目審批驗收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28877328億元。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陳剛的行為構成受賄罪。鑑於陳剛在尚未受到調查談話、訊問時向辦案機關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構成自首;歸案後提供偵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線索,經查證屬實,且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具有重大立功表現;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依法可以對其減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2019年11月7日,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原黨組成員、書記處書記、常委陳剛受賄一案。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陳剛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陳剛獲刑15年

南京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3年至2018年,被告人陳剛利用擔任北京市規劃委員會主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中共北京市委常委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書記處書記、常委等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企業在建設工程項目用地性質變更、規劃指標調整、項目審批驗收等事項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28877328億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陳剛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陳剛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全國、省、市、區四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羣眾50餘人旁聽了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2019年1月6日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中國科協黨組成員、書記處書記陳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9年7月11日,陳剛被“雙開”。

經查,陳剛政治上蜕變,喪失黨性,毫無信仰,毫無敬畏,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對抗組織審查,不如實説明問題,搞迷信活動;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利用職權建造供個人享樂的豪華私家園林,弄虛作假,違規多佔住房,違規出入、獨佔私人會所,長年無償佔用酒店豪華套房,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經濟上極度貪婪,長期利用規劃審批的重要職權大肆斂財,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大搞權錢交易,收受鉅額賄賂;生活上極度腐化奢靡,道德敗壞,肆無忌憚追求個人享樂,嚴重敗壞黨的形象。

2019年8月,最高檢發佈消息,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原黨組成員、書記處書記、常委陳剛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陳剛作出逮捕決定。

“政事兒”注意到,根據檢方指控,陳剛貪腐的時長為16年,起於早年在北京市規劃委員會任職時期,且涉及建設工程領域腐敗。

據公開履歷,陳剛長期在北京任職,曾任北京市規劃委員會主任,北京市副市長,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長等職,長期分管城市規劃、城建等方面工作。

近年,陳剛職務幾番調整。2017年2月任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副主任,1年後,2018年3月任中國科協黨組成員,5月任中國科協黨組成員、書記處書記,9月,任中國科協常委。

陳剛曾為最年輕的省級黨委常委之一。2006年40歲時,他任北京市副市長晉升副省級,2012年進入北京市委常委領導班子,任常委副市長。

根據檢方指控顯示,他在2018年3月調任中國科協,至2019年1月初被查的最後10個月內,仍在利用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貪腐。

陳剛簡歷

陳剛,男,漢族,1966年5月生,湖北崇陽人,1988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9年8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工學碩士,高級工程師。

歷任清華大學建築學院講師、團委書記、政治輔導員、黨委委員,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人民政府市長助理、市城市綜合管理辦公室主任,北京市規劃委員會(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黨組書記、主任。

2006年10月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規劃委員會(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2007年10月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12年7月任北京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17年2月任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

2018年3月任中國科協黨組成員,2018年5月任中國科協黨組成員、書記處書記;

2018年9月任中國科協常委。

2019年1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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