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寶坻法院執行法官在執行一件金融借款糾紛案件的過程中,經多次查找均未找到被執行人仇某,卻發現了與仇某聯繫頻繁的前婆婆齊某,於是通知齊某來院,希望從齊某口中得知被執行人仇某的下落。
到院後,齊某首先要求查看該案的卷宗,不料,在執行法官將卷宗遞給齊某後,她竟一把將卷宗撕毀。
齊某揚言:“不就是一本卷宗嗎?有什麼了不起!撕了能把我怎麼樣!誰也別想讓我搬出那房子!”
原來,齊某現在居住的房屋為仇某所有,齊某擔心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將該房屋拍賣,於是上演瞭如此過激的一幕。
鑑於齊某撕毀執行卷宗的行為嚴重妨礙了執行工作,執行法官對齊某進行了訓誡,並在報請院長審批後,決定對齊某予以司法拘留15日。
齊某先是認錯,並在執行法官的陪同下,配合醫生做了拘留前的一系列體檢,但在齊某丈夫趕到後,齊某態度逆轉,再次言語過激,謾罵叫囂,稱“絕不認錯,絕不配合法院工作”。
司法權威,不容挑釁!任何企圖擾亂司法秩序、妨礙司法公正的個人和組織,終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最終,執行法官向齊某宣讀了《司法拘留決定書》,並將齊某送交拘留所。
瀟湘晨報綜合天津高法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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