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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眼間就2020年,算算日子,只有10天就要迎來我國的新春佳節,想必各位讀者朋友們已經買好回家的車票了,“熬”完這幾天,就可以回家和親人們團聚了,想想還有點小激動。
其實,還有一羣人,他們也在等待着過年,但與普通人不同,他們都是關在監獄裏的死刑犯,根據中國刑法規定,死刑分為2種,一種是死刑立即執行,另一種是死刑並緩期2年執行(即死緩)。
那麼這些死刑犯能回家過年嗎?如果放他們回家會怎樣?1000多年前,就有一個人大開牢門,釋放390名死囚回家過年,後來發生了什麼?
公元632年(貞觀六年年末),馬上就要過年了,唐太宗李世民心情特別好,於是親自複查了許多以前的案件,發現很多人罪不至死,便跑去監牢裏,找了幾個死囚“談心”,問他們多久沒見過自己親人了,想不想回家過年云云,死囚們當然説想。
畢竟當時是大唐盛世,作為皇帝的李世民心裏還是很得意的,於是他有了一個驚人的決定——大赦全國390名死囚,讓他們回家過年,但記得過完年自己回來,等待秋後問斬。(見應死者,閔之,縱之歸家,期以來秋來就死。)
此事一出,朝廷上下都慌了,但凡能被判定為“死囚”,一定是罪大惡極之人,皇帝你怎麼説放就放?於是文武百官皆上奏於李世民,請他三思。但君無戲言,李世民已經在監牢裏答應了那些死囚放他們回家過年,不會更改。
是日,390名死囚開開心心地從關押自己的監牢裏出來了,回到各自家中過年,後來發生了什麼呢?
《資治通鑑》寫道:“貞觀七年,去歲所縱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無人督帥,皆如期自詣朝堂,無一人亡匿者;上皆赦之。”由此可知,在633年,這390名死囚過完年之後全部趕回京城報道,李世民十分得意,當場宣佈“赦之”,意思是赦免所有死囚,從此以後,他們就能和普通人一樣過年了,史稱“死亡之約”。
這件事在全國範圍內引起了很大的轟動,眾人皆認為“不可思議”,但其實如今我們冷靜下來再回想這件事,李世民的決定看上去大膽,實則萬無一失,被稱為“陽謀”。
首先古人非常講誠信,那些死囚早就知道自己必死無疑,但在死前皇帝還讓自己回家過個年,心裏是無比感激的,既然答應了皇帝過完年回來領死,他們就不該食言;其次,古代有“株連九族”之説,你要是敢不回來領死,皇帝分分鐘把你全家都抓了,根本沒必要冒這個險。
其實到了今天,我國某些地區也會在春節時釋放少部分死刑犯回家過年,但這些人要經過嚴格篩選,一般來説能被允許回家過年的死刑犯,在監獄裏的表現是不錯的,未來很有可能轉為無期徒刑,甚至改成有期徒刑,他們是可以回家吃一頓年夜飯的。
參考資料:《資治通鑑》《禮記·月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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