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5月7日電 (吳曉薇)自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對特困行業實行階段性緩繳養老保險費政策以來,已有六省份明確了相關政策,中新經緯注意到,除緩繳期限的要求略有差異外,山東將5個特困行業的緩繳範圍擴至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户。
4月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決定對特困行業實行階段性緩繳養老保險費政策。此後,5月5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到,抓緊把已確定的退税減税降費、緩繳社保費、物流保通保暢、推動企業復工達產等政策舉措落實到位。
資料圖 中新經緯 攝
據中新經緯不完全統計,北京、江蘇、遼寧、四川、安徽、山東發佈了相關政策。
北京:5個特困行業4-6月可緩繳養老保險
北京延續實施1%的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到2023年4月30日。對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鐵路運輸企業階段性實施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政策,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企業可申請緩繳2022年4月至6月的養老保險費和2022年4月至10月的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遼寧:緩繳期限3個月
遼寧對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企業階段性實施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其中,養老保險費緩繳期限為3個月,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限為1年,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江蘇:緩繳期限不超6個月
江蘇繼續實施困難企業緩繳養老、失業和工傷三項社會保險費政策,期限不超過6個月。根據國家部署,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企業,可以申請階段性緩繳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費,具體政策另行制定。緩繳期間免收企業滯納金,不影響職工社會保險權益記錄。
四川:靈活就業人員緩繳可於2023年底補繳
四川要求,以單位方式參加社會保險的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以及其他單位,參照企業辦法緩繳。對職工個人應繳納部分,企業應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繳義務。
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户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納費款有困難的,可自願暫緩繳費,2022年未繳費月度可於2023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3年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範圍內自主選擇,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期限方面,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緩繳費款所屬期為2022年4月至6月。已繳納所屬期為2022年4月費款的企業,可從5月起申請緩繳,緩繳月份相應順延一個月,也可以申請退回4月費款。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緩繳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最遲於2022年底前補繳到位,期間免收滯納金。
山東:緩繳範圍擴大
山東階段性實施緩繳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政策舉措,並在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5個特困行業企業的基礎上,擴大到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户。
養老保險費緩繳期限3個月,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待遇保障方面,採取切實措施保障相關社保待遇不受影響。緩繳期限內,職工申領養老保險待遇的,企業先為其補齊緩繳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按規定正常辦理退休手續後,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待遇也將按時足額予以保障。
安徽:2021年有困難的可在2022年底前補繳
安徽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特困企業,可申請緩繳單位部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其中,養老保險緩繳所屬期為2022年二季度;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緩繳所屬期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4月份已繳費的企業可順延1個月享受政策,也可以申請退回。
以單位名義參保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參照企業享受緩繳養老保險費政策;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户和靈活就業人員,2021年度已申報繳納養老保險費但有困難未及時繳納的,可在2022年底前繳納,繳納2022年養老保險費有困難的,可暫緩繳費至2023年底前補繳。
養老金按時足額髮放會受影響嗎?
緩繳養老保險會否影響養老金按時足額髮放?此前,人社部副部長李忠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對此表示,我國養老保險基金運行總體平穩,能夠保證養老金按時足額髮放。
他指出,基金當期能平衡,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去年基金收入4.4萬億元,基金指出4.1萬億元,當期收支總體平衡,略有結餘。此外,養老保險基金累計有結餘,當前幾項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餘超過6.7萬億元,有較強的保障能力。
“中央財政對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力度在持續加大。去年,養老保險財政補助已接近9000億元,今後還將持續加大力度,重點向西部地區和老工業基地傾斜。養老保險基金長遠有儲備,目前全國社保基金有超過2萬億的戰略儲備,同時不久前也劃轉了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此外,人社部還將採取綜合的一系列措施,推動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李忠説。(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