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的意見》(下稱《意見》)正式公佈,對個人養老金的參加範圍、制度模式、繳費水平、税收政策、運營監管等做出具體規定。
《意見》指出,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户制度,繳費由參加人個人承擔,實行完全積累,享受税收優惠。
《意見》同時明確,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的上限為12000元,賬户資金用於購買符合規定的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
“在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國家規定的情形,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個人養老金。”
廈門大學公共管理系教授,中國社會學會社會保障與社會發展分會副會長高和榮告訴九派新聞,“個人養老金”的推出既是對養老保險制度“第三支柱”的重要補充,也是對中國整個養老保險制度三大支柱體系的重要補充。
他告訴記者,中國現行養老保險制度體系由三大支柱構成,第一支柱為基本養老保險,即人們常説的養老金,由政府主導;第二支柱即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由用人單位主導;第三支柱是以個人主導的養老金,包括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後者即投資型養老保險。
在中國老齡化程度日益加深情況下,“第一支柱”壓力過大、保障水平有限,“第二支柱”覆蓋面小,補充作用極其有限,而作為“第三支柱”重要構成部分,個人養老金的適時推出對擴大養老金儲備容量,應對老齡化衝擊,平衡代際養老贍養負擔有積極作用,同時也為“第三支柱”從儲蓄養老到投資養老跨越提供了遵循。
高和榮表示,個人養老金享受税收優惠,“收入處在不同税率等級之間的人羣,可以通過税前列支,減小税收負擔。”而對於“缺乏實現資產保值增值有效途徑的人羣”,個人養老金也是一大選擇。他預計,個人養老金影響最大的將是中等收入羣體。
同時,高和榮表示,由於個人養老金可以用於購買符合規定的金融機構或者其依法合規委託的銷售渠道購買金融產品,這對基金行業發展也是利好信息,不過他稱,“個人養老金最基本的功能仍是養老金儲備功能。因此,基金業在產品設計與項目投入時需充分考慮投資資金的安全性與穩定性,同時又要為投資者創造價值,這是對基金業產品技術設計、基金投資管理等的重要考驗。”
【1】應對人口老齡化可能導致的養老金缺口
九派新聞:如何理解新出台的“個人養老金”制度?
高和榮:中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是由“三大支柱”構成的體系。第一支柱是基本養老保險,即人們常説的養老金,由政府主導;第二支柱即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由用人單位主導;第三支柱是以個人主導的養老金,包括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後者即投資型養老保險。
4月21日,國務院牽頭並提出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的意見》,這為我國“第三支柱”從儲蓄養老到投資養老跨越提供了遵循,明確指出“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户制度,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實行完全積累。參加人通過個人養老金信息管理服務平台,建立個人養老金賬户。”
也就是説,可以將個人養老金視為第三支柱重要補充,這一賬户的充實將拓展養老金投資渠道,促進第三支柱快速成長。
九派新聞:它與其他養老保險制度有何差別?
高和榮:與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養老金相比,個人養老金賬户運作的自主性更高,繳費完全由個人承擔,個人養老金賬户的投資可以享受税收優惠。
九派新聞:推出建立“個人養老金”制度有何意義?
高和榮:第一,建立個人養老金制度是應對人口老齡化所帶來的養老金收入不足問題。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顯示,我國60歲及以上人口為2.64億,60歲及以上人口的比重與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上升5.44個百分點。
可以預見,隨着人均預期壽命的延長和人口老齡化程度的加深,現行養老保險制度贍養率將不斷提高,領取養老金人數不斷增加,而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人卻在相對減少,單位數量的勞動年齡人口要供養更多的老年人口。
如果保持現有養老金制度不變,我國養老金體系將面臨巨大的負擔和養老金缺口,極易造成整個社會的代際矛盾上升。因此,建立個人養老金制度,擴大養老金容量,既避免未來發生養老金支付危機和促進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又能有助於平衡代際養老贍養負擔,還能增加個人養老金收入,促進社會凝聚。
第二,建立個人養老金制度是完善多層次養老金體系的內在要求。從結構上看,現有養老保障體系存在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據2020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公報顯示,截至2020年末,全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數為99865萬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存58075億元;全國10.5萬户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參加職工2718萬人,年末企業年金積累基金22497億元。
由此可見,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壓力過大且保障水平有限,第二支柱覆蓋面小,補充作用極其有限。因此,推出個人養老金不僅有利於緩解一、二支柱養老金支付壓力,有利於滿足老年後的美好生活需求。
九派新聞:其推出有何作用?
高和榮:首先,擴大養老金儲備容量,應對老齡化衝擊;其次,優化多支柱養老金體系結構,緩解一、二支柱養老金支付壓力;再次,促進代際贍養負擔的平衡,增進社會凝聚;最後,有助於提高新業態人員參保待遇。
【2】影響最大的是中等收入人羣
九派新聞:個人養老金制度對普通人有何影響?
高和榮:對高收入人羣來説,這一政策的邊際效應較為有限;而低收入人羣參加的不多。因此,這一政策影響最大的是中等收入羣體。
具體來説,一是收入處在不同税率等級之間的人羣,通過税前列支,減小税收負擔。二是希望未來養老有更高保障水平的人羣,認為依靠當前繳交的養老保險費用達不到預期目標,或者繳費年限不足、未來養老金待遇低於自己預期。三是缺乏實現資產保值增值有效途徑的人羣,他們通過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實現資金的保值增值。
九派新聞:其具有何特性?
高和榮:任何投資都存在風險。個人養老金長期在基金池中運行,短期內這些資金不能用於消費或其他用途,收益在未來才可以獲得。同時,區別於儲蓄和保險,其收益和風險是不確定的。既不是由國家保障的未來個人養老金待遇,也不是按照待遇確定或繳費確定方式確定其收益,而是完全取決於基金的運行情況,因此説它具有投資屬性。
九派新聞:參保人應注意哪些事項?
高和榮:第一,從參保條件來看。需要同時滿足兩個條件才可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一是參加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二是參保個人需要處於勞動年齡範圍內。三是個人養老金的繳費完全由參加個人承擔,企業或政府不再共同上繳或補助。
第二,從開户及運營規範來看。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需要由參加人在符合規定的商業銀行指定或者開立。其次,一個參保人只能擁有一個個人養老資金賬户,參加人變更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開户銀行時,應當經信息平台核驗後,將原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內的資金轉移至新的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並註銷原資金賬户;最後,個人養老金賬户封閉運行,除另有規定外不得提前支取。
第三,參保人需要具備一定的風險意識。個人養老資金的賬户資金用於購買符合規定的金融產品,包括: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等,參保人可以自主選擇金融產品的類型,因此參保人的收益並不固定。
第四,領取條件較為寬泛,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國家規定的情形,經信息平台核驗領取條件後,均可領取。領取方式雖有“按月”、“分次”和“一次性領取”三種,但領取方式一經確定不得更改。當然,參加人死亡後,其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中的資產可以繼承。
【3】金融產品設計應考慮最基本功能仍是養老金儲備功能
九派新聞:為何設置繳納上限,每年只能繳納1.2萬元?
高和榮:第一是考慮風險性。《意見》規定個人養老金可以用於購買符合規定的金融機構或者其依法合規委託的銷售渠道購買金融產品,同時,個人養老金制度實行個人賬户的完全積累制,繳費義務由個人承擔。這就意味着個人養老金將完全按照市場化運行,並且投保人需要承擔一定風險。因此,設置繳費上限可以將風險控制在一定範圍以內,緩解因系統性風險導致的不利影響。
第二是考慮公平性。從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本質出發,個人養老金制度屬於第三支柱,對參保主體具有一定的選擇性。《意見》提到“個人養老金賬户是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享受税收優惠政策的基礎”,因此設置繳費上限可以防止個人養老金制度成為富人避税的工具。同時,相較於其他易受到個人風險偏好影響的投資來説,它具有更好的風險管控,更加穩定的收益。因此,設置繳費上限可以有效遏制因多繳多得造成的老年羣體貧富差距的擴大。
九派新聞:“個人養老金”既然具有投資屬性,其落地會對基金業產生哪些影響?
高和榮: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實施拓展了基金行業的資金來源,促進了基金行業的發展,包括基金產品、項目研發、收益精算、產品升級等,尤其要能夠為個人養老金持有者提供運作安全、成熟穩定、長期保值增值的產品,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激活了基金行業的人才需求與崗位需要。
當然,個人養老金投資雖秉持自願選擇原則,但它最基本的功能仍然是養老金儲備功能。因此,基金業在產品設計與項目投入時需充分考慮投資資金的安全性與穩定性,同時又要為投資者創造價值,這是對基金業產品技術設計、基金投資管理等的重要考驗。
九派新聞:對未來“個人養老金”制度及我國養老保險體系發展,你有何建議?
高和榮:一方面,加強個人養老金制度實施的經驗總結,剖析個人養老金制度在實施中存在的問題並加以完善。另一方面,藉助於大數據分析,嚴格高收入羣體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以便讓這一制度的實施有助於擴大中等收入羣體,促進社會穩定。同時,要適時推進面向低收入羣體的個人養老金制度,個人不繳費或少繳費、更多地由政府投入,增加這類羣體的資產性收入,確保這類羣體的未來生活,進而有助於社會凝聚。
九派新聞記者 陳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