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康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派出所接到羣眾舉報,稱轄區荊頂村山頭徐自然村附近的山上有人在遛鳥,所遛的鳥疑似畫眉鳥。
接到報警後,民警朱偉揆立即和同事前往現場處置,發現了一名男子,手上拿着兩隻鳥籠,裏面分別關着一隻畫眉鳥。民警隨即將遛鳥人代某傳喚回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查,代某今年31歲,老家在雲南昭通,目前在開發區一家企業上班。他向民警交代,自己平時很喜歡養鳥,喜歡聽鳥兒的叫聲。
“春節回家過年,我90多歲的爺爺稱年紀大了,提不動鳥籠了,便將自己養的兩隻畫眉鳥送給了我。”代某説。過完年後,他就將畫眉鳥從老家帶回永康養着。5月份開始,他迷上了遛鳥,每天下班後都會提着鳥籠到山頭附近的山上遛一圈。
“今年2月1日施行的新版《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中很明確,畫眉鳥屬於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擅自籠養、利用野生保護動物,都是涉嫌違法犯罪,你知道嗎?”面對民警的詢問,遛鳥人代某面紅耳赤,表示後悔不已。
代某稱,自己其實知道畫眉鳥已經列入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不能擅自飼養。抱着僥倖的心理,他特意在老家辦了一張來自“敍永縣畫眉協會”的證明,想當然以為有了證明就可以養畫眉鳥了。殊不知,這是一張無效的證明。
“即使是現有在養非野外種源、來源合法的畫眉鳥,需繼續飼養的要求在2021年6月30日前向野生動物主管部門申請辦理人工繁育許可證。未取得證件的要自行放生或移交屬地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進行處理,否則將受到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的處罰,嚴重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民警當場對代某進行了普法教育。
目前,代某因涉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警方提醒
新施行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在保留原有名錄所有476種(類)野生動物的基礎上,共列入野生動物980種和8類,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234種和1類、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746種和7類。其中,畫眉鳥、鷯哥、百靈、紅嘴相思鳥、繡眼鳥、歌鴝等10餘種在我國有着傳統養殖歷史的籠養觀賞鳥收錄在新版名錄中,晉級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列入名錄的鳥類無論野外種羣,還是人工繁育種羣,均系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根據《刑法》《野生動物保護法》《浙江省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未經批准許可情況下,獵捕、籠養、買賣、運輸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行為都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被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武漢晨報綜合自永康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