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劉豔、李宗勝、王學斌:做實未成年人檢察公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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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劉豔、李宗勝、王學斌:做實未成年人檢察公益訴訟

●全國人大代表劉豔、李宗勝、王學斌:做實未成年人檢察公益訴訟

劉豔代表

李宗勝代表

王學斌代表

2021年11月,上海市閔行區檢察院召開“推動本區密室劇本殺行業規範管理”研討會。本報記者江蘇燁 通訊員楊瑩瑩攝

2021年全國檢察機關未成年人保護公益訴訟立案6633件,是2020年的4.2倍,是2018、2019兩年總和的3.3倍。

這是今年3月,最高檢在“積極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責 依法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主題新聞發佈會上公佈的一組數據。在這場新聞發佈會上,最高檢還首次發佈了“未成年人保護檢察公益訴訟”為主題的指導性案例。

2021年6月1日起實施的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了未成年人保護公益訴訟制度。公益訴訟如何更好地助力未成年人保護,成為很多代表、委員關注的焦點。

“在檢察機關公佈的指導性案例中,涉及到食品安全、個人信息保護、校車安全等方面,都是未成年人保護領域的痛點和難點,體現了檢察機關的時代擔當。”全國人大代表、遼寧安行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李宗勝表示。

在剛剛結束的全國兩會上,李宗勝就其所關注的未成年人網絡安全保護問題建言獻策。他表示,檢察機關針對一些手機App違規收集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網吧違規接納未成年人等辦理的一系列案件受到社會廣泛關注,取得了比較好的社會效果。同時,由於互聯網信息傳播速度快、取證難等因素,導致未成年人網絡安全保護公益訴訟工作開展存在一定難度,“這項工作的開展還應該進一步拓展深度和廣度。”

李宗勝建議,檢察機關要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持續加大對侵犯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特別是敏感信息行為的打擊和監督力度,通過制發檢察建議的形式,將一些“採集或誘惑未成年人同意採集敏感信息”的監督關口前移,防患於未然。

對此,全國人大代表,民革臨沂市委主委、臨沂大學生命科學學院院長王學斌表示認同。王學斌注意到,一些學校和教育機構缺乏網絡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意識,甚至將學生的個人信息在網絡上發佈,“這極易給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機。”他希望檢察機關進一步加強對學生個人信息的司法保護。發現有關單位未盡到數據安全保護職責的,以檢察建議的形式督促其全面履職盡責,助力提高教育系統網絡信息安全防護能力,保障師生個人信息安全。

採訪過程中,李宗勝和王學斌都認為,加強未成年人網絡安全保護還需要多部門共同協作。王學斌建議檢察機關加強與工信、市場監管等部門的溝通協作,通過座談交流、信息共享、聯合治理等方式,構建教育領域個人信息安全保護協同監管機制。李宗勝也建議檢察機關加強與公安、教育等部門協調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他提出,在未成年人網絡安全保護上,檢察機關不僅要重視個人信息保護,還應該注意未成年人面臨的諸如網絡性侵、網絡詐騙、網絡暴力與欺凌等多重網絡安全風險的防範。

最高檢公佈的數據顯示,2021年,全國檢察機關辦理新類型公益訴訟案件4676件,佔比70.5%,涉及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網絡遊戲、未成年人活動場所和設施安全、校園周邊安全以及點播影院、電競酒店、密室劇本殺等新興業態治理。

關於諸如電競酒店、密室劇本殺等新興業態的治理,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閔行區副區長劉豔提到了在開展未成年人檢察公益訴訟工作中可能面臨的問題。

“這些新興業態受到未成年人羣體的歡迎,但目前缺乏相應的行政法規,處於監管盲區,雖然存在不少安全隱患,但行政機關履職的法律依據不足,特別是沒有進行處罰的罰則。”劉豔還指出,未成年人保護領域涉及面廣,檢察機關獲取公益損害線索渠道有限。同時,在實踐中,相關涉及未成年人利益的行業複雜眾多,存在多部門管理、職責權限模糊的情況,因而還存在責任界定難等問題。

對此,劉豔建議,完善未成年人公益訴訟相關立法,明確未成年人檢察公益訴訟的適用範圍、職責部門、訴前程序、立案管轄、舉證責任、權利義務告知、救濟途徑等具體工作程序與機制,體現未成年人保護的特色。

針對案件線索發現難的問題,她建議完善公益訴訟線索受理平台,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平台銜接機制的建設,打通與行政機關之間的信息壁壘,變被動發現為主動發現,同時,依託法治副校長、設置公益訴訟觀察員等加強公益訴訟工作的知曉度,拓寬線索來源。“對於一些專業程度高、存在爭議的問題,建議出台相關第三方評估或者聽證機制,這有利於加強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的專業性,確保檢察建議發得精準、有效。”劉豔最後説。(白鷗)

(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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