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東京2月3日電(記者姜俏梅)為提高新冠疫情對策的實效性,日本國會參議院3日以多數贊成票通過特別措施法、感染症法、檢疫法等修正法案。法案將於本月13日開始實施。
根據修正法案,日本都道府縣知事有權命令經營者停業或縮短營業時間,可對拒不配合的經營者處以30萬日元(約合1.8萬元人民幣)以下行政罰款。同時,政府應給予配合抗疫的經營者相應援助。
修正法案還規定,對拒絕住院或住院期間外出的感染者處以50萬日元(約合3萬元人民幣)以下罰款,對無正當理由拒絕保健所調查的人員處以30萬日元(約合1.8萬元人民幣)以下罰款。厚生勞動大臣和知事可要求醫療機構給予必要合作。
日本首相菅義偉當天表示,修正法案規定的行政處罰措施與援助政策相結合,有利於提高新冠疫情對策的實效性。
日本眾議院已於1日通過了修正法案。
作者:姜俏梅
來源:甘肅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