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韓聯社報道,韓國一對夫婦以“驅魔”之名毆打虐待10歲的外甥女,甚至施以水刑致其死亡。警方以涉嫌謀殺和虐待兒童罪逮捕該夫婦,並調查女孩生母是否犯有遺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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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閲讀 韓國政府收回長達62年的父母懲戒權 將虐待兒童視為重罪
為杜絕父母虐待兒童的現象,2020年韓國政府決定刪除民法中“父母懲戒權”相關條款,並將虐待兒童視為重罪,積極討論深化處罰力度方案及量刑標準,未來將向量刑委員會上交相關提案。
據韓聯社報道,韓國現行《民法》第915條中規定,出於保護教育子女的目的,監護人可行使必要的懲戒權。該條約自1958年制定至今已62年。有觀念認為,此條約是父母將子女視為自己的“附屬品”、將虐待行為正當化的“禍因”。
此外,政府推出多項舉措保護兒童:禁止施虐者在醫療領養機構等兒童相關機構工作:成立專職組幫助受虐兒童早日脱離問題家長;定期向學校、幼兒園、託管所公佈受害兒童記錄和虐待者信息,以及可能有危險的兒童的信息;疫情期建議學校通過電話或視頻等方式與學生保持聯絡。
(原標題:韓國一對夫婦以“驅魔”之名虐打10歲外甥女,致其死亡)
來源:北晚新視覺綜合澎湃新聞、人民網、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