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上,受國務院委託,審計署審計長侯凱作關於2019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據介紹,國務院將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作為第七次大督查的重要內容,14個督查組對14個省份350個典型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實地督查。
截至2020年10月底,對《國務院關於2019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問題,有關部門單位和地方採取上繳國庫、退還税費、統籌使用或加快撥付進度、調整投資計劃和賬目等方式,整改問題金額2118.08億元;制定完善相關規章制度2350項,追責問責705人。
報告顯示,有關中央財政管理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通過清理收回結轉結餘資金、加快資金使用進度等整改438.09億元,完善政府投資基金、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制度56項;有關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有關中央部門和所屬單位已整改88.13億元,制定或完善制度97項,處理處分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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