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式”維權再現?5箱葡萄酒侵權賠償10萬元 法院卻駁回紅酒公司訴訟請求

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 實習生 金玲

明知商品有產權,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賣給別人後,又提出侵權賠償,這種“釣魚式”維權,又在上演。

8月21日,成都高新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紅酒公司捏造知識產權侵權關係,構成虛假訴訟的侵害商標權案件。

該公司將自家有商標專用權的紅酒,賣給成都一家零售商,然後轉手就告對方侵權。這種行為,連法院都看不下去了,判決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並決定對其處以罰款5萬元。

而這起案件,是四川法院首例判決因捏造知識產權侵權關係構成虛假訴訟的案件。

“釣魚式”維權再現?5箱葡萄酒侵權賠償10萬元 法院卻駁回紅酒公司訴訟請求

五箱葡萄酒侵權賠償10萬元

2016年7月5日,廈門一家酒業公司,與商標專用權人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取得第5753433號“瑪茜”商標排他使用許可權。簽訂後,它有權就該商標,在許可期限內發生的商標侵權、不正當競爭行為,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維權。

2019年6月16日,該公司委託代理人餘某到廈門市某公證處,説是發現在成都有商家涉嫌對他們的商品侵權,為了維權,他們向公證處申請,進行保全證據公證。

6月18日,公證員隨餘某來到成都高新區一處副食店內,餘某在副食店取得了五箱葡萄酒五箱和一張收據。公證員對該場所的標識、現狀、取得商品及票據進行拍照並封存,並據此出具公證書。

接下來,該公司就自導自演了一出“好戲”。2020年1月,它們向成都高新法院提起訴訟,主張該副食店因銷售行為構成侵權,要求副食店立即停止侵權並賠償其經濟損失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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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導自演“釣魚”維權

法院受理了該案。在這個過程中,副食店老闆張某卻不樂意了,“當初是你喊我買,現在又要喊我賠錢,這是什麼道理?”

張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微信聊天記錄,顯示其在2019年5月至6月間,與一名客户就購酒事宜進行過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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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向張某發送了指定紅酒照片四張,要求其代為進購一款貼有“瑪茜”標識的葡萄酒,但是副食店並沒有這款葡萄酒庫存。

張某特地尋找了貨源後告知那名客户,這款酒四川沒有隻有外地才有,並給客户推薦店內另一款同價位的葡萄酒。但該客户明確只要他指定的葡萄酒,雙方最終商定,以每箱670元的價格,等張某進購到貨後,客户來取。

2019年6月18日,雙方完成了5箱“瑪茜”葡萄酒交易,張某還給客户提供了收據。

但張某沒想到,該客户正是紅酒公司委託得代理人餘某,當他知道這個情況時,已經被廈門這家紅酒公司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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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訴訟

原告被罰款5萬元

法院對雙方提交的證據,進行詳細審查後發現,所謂的客户,其實就是紅酒公司委託的代理人餘某。紅酒公司起訴副食店侵權,其實也是故意為之。

高新法院經審理認為,該公司明知市場上有這款葡萄酒的庫存,還以主動訂購的方式,讓副食店進購併向其出售,屬於變相捏造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構成虛假訴訟。

基於此,法院判決駁回廈門某酒業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並結合其行為具體情節的惡劣性,對其罰款5萬元。

當天,在庭審現場,承辦法官表示,紅酒公司的行為屬於捏造商標侵權關係,並借用合法的民事訴訟程序實現損害副食店利益的不正當訴訟目的,明顯有違民事訴訟誠實信用原則,構成虛假訴訟,其相關權利主張不應得到法律的保護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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