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編劇訴導演韓某性騷擾案一審勝訴,法院判韓某七日內賠償道歉

本文轉自【澎湃新聞】;

微博名為“昔央”的女編劇此前報警稱被導演韓某猥褻,韓某因此被行拘10日。10月22日,“昔央”將韓某告上了法庭,向其索賠。

時隔兩個多月,12月27日,澎湃新聞從當事人“昔央”及代理律師李瑩處獲悉,原告“昔央”訴韓某性騷擾損害責任糾紛案一審勝訴,北京通州區人民法院判處導演韓某賠償“昔央”精神損害撫慰金及醫療費、誤工費等損失共計1.2萬餘元,此外,法院判處韓某向“昔央”作出書面賠禮道歉,於本判決生效七日之內執行。

“昔央”稱,通州區人民法院認為,韓某猥褻的行為侵犯了原告的人格尊嚴,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此案案由確定為性騷擾損害責任糾紛,並無不當,法院予以確認。

此外,法院認為,考慮到韓某系引發本案糾紛的責任方,且在侵權行為發生後至今未向“昔央”作出賠償和道歉,在庭審中也未正確認識到此次侵權行為給“昔央”帶來的傷害,故法院認為此案的訴訟費應由韓某承擔。

“昔央”告訴澎湃新聞,從事發至今已有近450多天,為了訴訟,“我承受了比較大的經濟壓力和精神壓力,一面需要維持理性的思考,一面又要應付這件事引發的負面影響”,“但有一點我自始至終沒有變過,希望尋求到司法上的公平和正義。”

“昔央”稱,對於一審判決結果,她較為滿意,但目前不知道被告人韓某是否還會繼續上訴,“我希望早日迴歸創作,慢慢調整好自己的狀態。”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20年9月27日,微博用户“昔央”發微博稱,9月25日晚,其被韓某兩次以敬酒的名義實施猥褻。“(他)緊緊摟住坐在桌邊的我,強行親吻了我的耳朵……”

2020年10月5日,導演韓某通過其註冊公司的官方微信號回應稱,“就黃某(編注:“昔央”)在公共輿論空間公開對我誹謗一事,已嚴重影響我公司正常運營和家庭生活,我將追究其法律責任,並適時公佈當晚監控錄像。”

韓某當時在回應中稱,在9月25晚的宴會上其與黃某相處融洽,黃某並未表現出任何不滿的情緒。該回應同時提到,黃某與其影視公司有項目合作,兩人尚存在勞務糾紛。

2020年10月30日,“昔央”向澎湃新聞提供一份濟南市公安局雪野旅遊區分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中寫道,現查明2020年9月25日晚在濟南市萊蕪區雪野街道辦事處韓某美術館宴會期間,韓某敬酒期間摟抱、親吻XX……韓某猥褻的違法行為成立。濟南市公安局雪野旅遊區分局決定給予韓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

2021年10月22日上午,“昔央”起訴導演韓某性騷擾損害責任糾紛一案開庭。“昔央”的代理律師李瑩此前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在損害責任糾紛案中,“昔央”的訴求主要是希望法院認定韓某性騷擾,並判其對相應的物質損失和精神損害進行賠償。

李瑩稱,因韓某的性騷擾以及之後在網上的侵權行為,給“昔央”帶來了極大的精神傷害,“昔央”分別提起了損害責任糾紛訴訟和網絡侵權民事訴訟。

“昔央”的微博主頁顯示,其微博認證身份是作家。其微博簡介為:編劇,青年作家,媒體人。

相關報道顯示,韓某系中國內地男導演、編劇、製片人,2018年,韓某執導的電影曾成功入圍戛納電影節中國電影榮譽獎單元。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276 字。

轉載請註明: 女編劇訴導演韓某性騷擾案一審勝訴,法院判韓某七日內賠償道歉 - 楠木軒